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5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58)。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