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宇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9
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