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如下:
序号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
持人,继续开会。 | ||
2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
3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4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表所列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