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1: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罗宜家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