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新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朱耀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