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4—04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356,5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7,999,952.8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543,918.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0,456,033.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160,456,033.89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74,435.20 |
项 目 | 金额(元)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金额 | 1,116,617,967.60 |
其中:投入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838,804,003.46 |
补充流动资金 | 277,813,964.14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 44,444,306.40 |
其中:投入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44,444,306.40 |
补充流动资金 | 0 |
期末余额 | 68,195.0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与相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 银行账户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中信银行安阳高新区支行 | 8111101012301567842 | 0 |
2 | 光大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 | 77190180801988886 | 46,134.71 |
3 | 招商银行安阳分行营业部 | 371900008410503 | 22,060.38 |
4 | 中信银行安阳高新区支行 | 8111101011801576294 | 0 |
合计 | / | 68,195.0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3,360,904.82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69,959.03元,合计置换总额为734,130,863.85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6,8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4.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106.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91,255.00 | 88,300.00 | 88,300.00 | 4,444.43 | 88,324.83 | 24.83[注1] | 100.03 | 2022年12月 | 1,145.47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8,745.00 | 27,745.60 | 27,745.60 | 0 | 27,781.40 | 35.79[注2] | 100.13 | — | — | — | — | |
合计 | 120,000.00 | 116,045.60 | 116,045.60 | 4,444.43 | 116,106.23 | 60.62 | 100.0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未编制募集资金分期投入计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投入。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金额6.82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注1]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注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