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356,5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7,999,952.8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543,918.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0,456,033.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2023年1月18日,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注销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 | 存续状态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安阳高新区支行 | 8111101012301567842 | 0 | 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 | 77190180801988886 | 46,150.41 | 本次注销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安阳分行营业部 | 371900008410503 | 21,967.60 | 本次注销 |
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安阳高新区支行 | 8111101011801576294 | 0 | 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 |
合计 | / | 68,118.01 |
注:因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8111101012301567842、中信银行:8111101011801576294)存在委贷存续业务,将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金额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77190180801988886、招商银行:371900008410503)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8111101012301567842、中信银行:8111101011801576294)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 | 77190180801988886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安阳分行营业部 | 37190000841050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68,096.01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