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8月28日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8月28日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注:以上“诉讼受理日期”尚未确定,为实际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龙口市泰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曲思辉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烟台忠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孙慧艳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尚未确定其他信息:烟台忠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为“烟台福尔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系本案被告二前全资子公司,2019年被告二处置被告一全部股权。
姓名或名称:山东福尔有限公司(被告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军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思川律师、闫小雨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协议执行期限到期时对前述债权所涉抵押物等未能依法处置,未能追回相应款项,根据《协议书》有关约定,被告一烟台忠慧及被告二山东福尔应向原告泰和贸易返还垫付款并支付原告泰和贸易处理债权期间产生的利息和费用。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请求如下:
1、被告一烟台忠慧及被告二山东福尔向原告泰和贸易支付代垫款185,232,642.36元,并支付暂计至2024年7月5日的利息68,209,123.19元(自2024年7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仍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继续计算利息);
2、被告一烟台忠慧和被告二山东福尔向原告泰和贸易支付另案发生的律师费400万元。
3、被告二山东福尔在减资1998万元范围内对被告一烟台忠慧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保全担保费均由被告负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诉讼尚未开庭处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要结合本次债权所涉抵押物资产价值及诉讼结果和后续执行情况综合评定,财务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应诉通知书》
(二)《龙口市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