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巨万里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1,586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79,618,4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856,905.25元(含税),转增23,885,5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3,885,524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8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8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3,885,524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由80,000,000股增加至103,885,52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有关条款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88.5524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88.5524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