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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具体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4年6月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拟对6月末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申请予以核销的应收款项计98,696,547.15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2024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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