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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派发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满足已审议的派发条件及派发上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637,773.07元,截止到2024年06月30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0,417,432.54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2,381,750.00元人民币(含税,以2024年08月27日最新公告的股本数42,476.35万股为基数测算而得,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27%。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本次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898,035,682.5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派发条件

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如下: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2024年半年度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满足上述已审议的派发条件及派发上限,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0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05月0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0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0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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