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弘码头”)50%股权转让给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港铁物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手方国能港铁物流的通知,国能港铁物流已与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港口公司”)、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铁路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关于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24年8月29日,公司与国能港铁物流签署《关于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正式交割以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为前提,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的先决条件包括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等,上述先决条件的达成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未达成,公司本次交易亦终止。公司将时刻跟进上述增资入股事宜,根
据事项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