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2、2024年1月30日,吕仕铭先生、王敏女士及昆山市世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投资”)与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锋晖”)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一致行动人李江萍、王瑞红、曹新春、曹新兴、万强、王玉婷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在弃权期限内放弃其持有的世名科技剩余共计105,407,90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32.6895%)所对应的表决权。根据协议约定上述人员因放弃表决权而不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
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吕仕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敏、李江萍、王瑞红、曹新春、曹新兴、万强、王玉婷、昆山市世名投资有限公司因放弃表决权相关事项而不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也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上述提案内容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2024年9月18日16:00前送达公司为准,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远程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
邮 编:215337
电 话:0512-57667120
传 真:0512-57666770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22”,投票简称“世名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18日16: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