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IFC国际金融中心47F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施志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1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