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28 公司简称:ST柯利达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A股 | 柯利达 | 60382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何利民 | 魏星 |
电话 | 0512-68257827 | 0512-68257827 |
办公地址 |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6号 |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6号 |
电子信箱 | zqb@kldzs.com | zqb@kldzs.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497,880,765.39 | 5,241,157,769.81 | -1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8,590,277.43 | 734,586,166.92 | 1.9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 | 1,148,063,974.94 | 1,022,699,809.82 | 1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04,110.51 | 12,434,630.60 | 12.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02,256.21 | 11,965,309.53 | -82.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85,115.39 | -64,471,584.92 | 176.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1.43 | 增加0.4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0.00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85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48 | 181,677,942 | 0 | 质押 | 135,721,000 |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79 | 34,523,872 | 0 | 无 | |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71 | 34,023,888 | 0 | 无 | |
顾益明 | 境内自然人 | 4.98 | 29,656,854 | 0 | 无 | |
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3.91 | 23,307,359 | 0 | 无 | |
顾龙棣 | 境内自然人 | 3.27 | 19,514,081 | 0 | 无 | |
姜惠芳 | 境内自然人 | 2.37 | 14,109,100 | 0 | 无 |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53 | 9,134,931 | 0 | 无 | |
鲁崇明 | 境内自然人 | 1.38 | 8,231,538 | 0 | 无 |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 | 其他 | 0.93 | 5,561,949 | 0 | 无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顾益明、顾龙棣和汇聚26号基金、汇聚27号基金的管理人上海庞增投资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柯利达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2023年10月柯利达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英众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签订3.99亿元的服务器采购合同,并于2023年12月通过第三方间接预付货款1.7亿元。与该重大采购等相关事项未经柯利达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与采购管理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公司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已终止该采购合同,预付货款已退回公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