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059,457.79元,按2024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05,945.78元。截至2024年6月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形成过程如下:
2024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679,026,225.49元减:2024年1-6月母公司已分配股利 40,652,562.50元加:2024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5,059,457.79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4,505,945.78元2024年6月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678,927,175.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2,847,778.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927,175.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6月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32,847,778.42元。
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送红股(股) | 派息(元) |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 |
每十股 | 0 | 0.10 | 0 |
分配总额 |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最终分配总金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金额和数量为准。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以当时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2024年半年度公司保持了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趋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