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86,934.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307,053,613.6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7,670,249.22元,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633,535,093.1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307,670,249.22元。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86,934.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有关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