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6,931,295股,发行价格为22.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024,971.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09,623.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56,179.85万元,其中:本半年度使用0.0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56,179.8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4,460.4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89.38万元)。
(二)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17,599,375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209,493.7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396,628.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0,812,865.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6日出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2,251,880,895.18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与验资报告中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068,030.18元,系待支付法定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及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月,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垣川能)在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6月,公司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东能源)就两个募投项目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成都东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川能动力 | 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50187083600004443 | 171,414.44 | 活期 |
川能环保 | 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50187083600004432 | 29,313,975.91 | 活期、协定存款 |
巴彦淖尔川能 | 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50187083600004431 | 2,913.83 | 活期 |
长垣川能 | 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50187083600004433 | 15,116,624.10 | 活期 |
合计 | 44,604,928.28 |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用途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川能动力
川能动力 | 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50187083600006769 | 募集资金的归集、存储和使用,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 2,251,880,895.18 | 活期 |
会东能源 | 农行成都锦城支行 | 22911201040018352 | 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 | 0.00 | |
会东能源 | 工行成都东大支行 | 4402298019100716724 |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 | 0.00 | |
合计 | 2,251,880,895.18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附件2《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及同意以募集资金向会东能源提供借款152,300万元,专项用于“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244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控股孙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2022年5月16日,川能环保、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分别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到期后,川能环保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于2023年10月17日续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其余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续签。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将本次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7月10日,川能动力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4,460.49万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29,648.5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460.49万元,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225,188.0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350.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179.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0.00 | 25,016.88 | 100.07 | 2022年12月 | -559.49 | 否 | 否 |
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5,812.01 | 58.12 | 2021年6月 | 538.44 | 是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5,350.96 | 25,350.96 | 0.00 | 25,350.9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350.96 | 60,350.96 | 0.00 | 56,179.8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0,350.96 | 60,350.96 | 0.00 | 56,179.8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巴彦淖尔项目2024年度垃圾日均进厂量约639.59吨,暂未达到设计日处理量700.00吨的标准,主要系因运距长、当地垃圾填埋场尚有空间等原因,未实现应送尽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的规定,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22年12月30日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属于竞争配置项目,执行竞价上网,项目无法全额享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的补贴电价。由于竞价上网,国补电价暂无法确定,2024年巴彦淖尔项目电价暂按标杆0.2829元和省补0.1元确认,造成电费收入与可研存在一定的差异。截止目前,巴彦淖尔项目公司已向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国补电价申报,但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竞价工作未审核完成,该项目售电单价中的国补部分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入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2年5月16日,川能环保、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分别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到期后,川能环保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于2023年10月17日续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其余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续签。 本次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460.49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71.11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利息收入净额为289.38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 4,460.49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5,081.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 | 否 | 78,500.00 | 78,500.00 | 0.00 | 0.00 | 0.00 | 2023年9月 | 8,954.26(注) | 是 | 否 |
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 | 否 | 73,800.00 | 73,800.00 | 0.00 | 0.00 | 0.00 | 2024年1月 | 5,380.06(注)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2,781.29 | 72,781.29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5,081.29 | 225,081.29 | 0.00 | 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合计
合计 | -- | 225,081.29 | 225,081.29 | 0.00 | 0.00 | -- | -- | 14,334.3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及同意以募集资金向会东能源提供借款152,300万元,专项用于“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244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控股孙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将本次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7月10日,川能动力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225,188.09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以及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为募集资金到账前自筹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