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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由1,475,926,818股变更为1,846,168,34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序号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5,926,818元。 2016年,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执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6,168,342元。 2016年,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执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亿股,重整投资人于2016年11月1日将认购公司转增股份的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995,523股,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1月14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26,931,295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亿股,重整投资人于2016年11月1日将认购公司转增股份的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995,523股,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1月14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26,931,295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共计转增8亿股,重整投资人于2016年11月1日将认购公司转增股份的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995,523股,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1月14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26,931,295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7,167,187股股份、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5,474,962股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4年6月28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217,599,375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75,926,81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46,168,34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2022年4月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2023年11月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其他事项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

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发行股份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故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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