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连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