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慕俊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全体监事认为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