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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1,350,899,999.68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4,827,068.37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1,346,072,931.31
加: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各项发行费用936,476.37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9,867.08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347,069,274.76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347,069,274.76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234,552,847.70
项目金额(元)
其中:(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884,906,692.10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49,646,155.60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181,540.50
其中:(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0,181,540.50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489,907.49
减:会计师费用47,169.81
减:律师费用283,018.87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开户费净额2,612,060.24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54,126,850.6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4,126,850.63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94,734,388.20元,其中“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945,088,232.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884,906,692.10元),“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349,646,155.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349,646,155.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6月 30日余额存储方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3602001329201294665993,839.67活期-协定存款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5016761381,525,456.94活期-协定存款
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90167636051,580,657.48活期-协定存款
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20167636126,896.54活期-协定存款
合计54,126,850.63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9,473.4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4,126,850.63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4,607.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473.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473.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一)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99,642.6799,642.6794,508.8294,508.8294.85%2025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二)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4,964.6234,964.6234,964.6234,964.62100%2025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4,607.29134,607.29129,473.44129,473.4496.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均已基本完成光伏区和升压站的建设,电网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仍在推进募投项目的配套出线工程工作中,受相关外部配套工程竣工时间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并网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基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力争2024年12月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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