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8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贝因美 | 股票代码 | 00257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志强 | 黄鹂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 ||
电话 | 0571-28038959 | 0571-28038959 | ||
电子信箱 | security@beingmate.com | security@beingmate.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16,940,979.98 | 1,341,619,860.54 | 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537,030.37 | 44,271,004.46 | 1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8,519,831.88 | 27,613,265.76 | 39.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1,511,840.87 | 176,937,669.02 | 13.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6% | 2.86% | 0.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29,715,535.00 | 3,900,099,864.43 | -4.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40,429,237.06 | 1,590,911,074.60 | -3.1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2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2% | 180,629,471 | 0 | 质押 | 179,060,971 |
冻结 | 44,200 | |||||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5% | 30,769,300 | 0 | 不适用 | 0 |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9% | 26,885,200 | 0 | 不适用 | 0 |
刘安让 | 境内自然人 | 1.99% | 21,446,100 | 0 | 不适用 | 0 |
符雅玲 | 境内自然人 | 1.09% | 11,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10,789,029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6% | 9,339,883 | 0 | 不适用 | 0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78% | 8,380,030 | 0 | 不适用 | 0 |
杨俊敏 | 境内自然人 | 0.76% | 8,192,300 | 0 | 不适用 | 0 |
沈立刚 | 境内自然人 | 0.70% | 7,583,756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符雅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800,000股,合计持有11,800,000股。 公司股东杨俊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192,300股,合计持有8,192,3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4年1月2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特医食品销售项目投资建议书》,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使用权评估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与郑州市喜丹达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自然人王超(认缴出资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用以开展特殊医学配方乳粉相关销售业务。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完成注册登记。
3、2023年12月1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黑龙江优贝特乳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羊奶粉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黑龙江优贝特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牧赋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牧赋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注册登记。报告期内,“贝因美·牧赋”系列婴配羊奶粉已开仓上市。
4、2024年3月23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宠物营养食品项目投资建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自然人罗雅文(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马静静(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完成注册登记,相关业务已开展。
5、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小羊蓝蓝婴幼儿配方羊奶粉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册登记。
6、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好宝宝系列功能医学营养品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北京康宸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达养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注册登记。
7、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外,其余 13 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注销。
8、2023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4,200股及其前期已质押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36,969,743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本报告期内,贝因美集团因履行质押证券处置过户减少公司股份10,789,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9%。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0,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9,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16%。
2024年8月2日,贝因美集团因执行司法裁定减少本公司股份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85%。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宏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