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森麒麟: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2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美元)总投资额(万人民币)拟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人民币)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29,678.00210,565.41278,961.01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19,306.47136,979.40
合计48,984.47347,544.81278,961.01

注1:表格中涉及汇率依照2024年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7.0950元;注2:表格中“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与“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选址摩洛哥丹吉尔同一位置,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同时开工建设,两期项目预计将同时投产爬坡,项目合计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341,020,245.90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31,5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09,520,245.90元。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针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森麒麟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