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认为并保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准东1GW光储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准东2GW风储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二、三项议案决议内容详见临2024-054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