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通讯方式发出。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