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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无监事缺席或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卫华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43)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044),《2024年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延期的事项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亦无重大变化。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2024-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相关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监事会将履行相应职责对后续现金管理计划进行检查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47)。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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