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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俊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08元/股调整为

13.2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因离职、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及岗位调整等不符合归属要求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34,88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条件的206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29.5038万股,归属价格为13.28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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