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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 2024-02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回事项概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重庆”)于2017年成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99号,2017年12月底以招拍挂方式获得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标准分区N4-18-1/03、N4-19/03、N4-12/03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共计700.9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2019年5月(一期一阶段)开工建设,2021年11月投产,已建成园区占地约132亩,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
受客户方业务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深科技重庆按照当时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对未来业务开展的评估,暂缓了N4-18-1/03、N4-19/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400亩的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经地方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公司沟通协调,达成用地部分建设、部分收回的初步共识。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收回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进展的议案》,同意深科技重庆与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
为盘活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深科技重庆向有权机关退还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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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宗地对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3,861.8584万元人民币,鉴于深科技重庆退还金额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的补偿金额一致,为简化流程,应退还资金和补偿款相互冲抵,冲抵后互不退还。对于N4-19/03号宗地最北侧由深科技重庆已建2栋危化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975㎡),随N4-19/03号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而一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购。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深科技重庆建设危化品仓库用房的实际建安费进行审核,最终上述危化品仓库用房收购价格以国有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的建安费结果为准,待深科技重庆完成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分宗注销后2年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支付深科技重庆收购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退回部分土地,涉及政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深科技重庆土地出让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已于2018年计入公司其他收益科目,本次退回部分土地,将产生损失6,354.33万元,处置土地使用权产生利得906.9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后净利润共计5,447.39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收回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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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