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磊先生召集,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洛阳集团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磊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