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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智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编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5.14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3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关联监事王智鑫先生、石晓琼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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