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11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00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8,906,700股增加至89,981,700股。
(五)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待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60,75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9,981,700股增加至90,942,450股。
(六)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股,涉及人数3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14,3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42,450股变更为90,934,950股。
(七)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股,涉及人数2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06,68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34,950股变更为90,927,950股。
(八)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5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49,500股,其中第一批750,37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上市流通。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90,927,950股增加至91,678,325股。
(九)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批199,12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后将于2023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91,678,325股增加至91,877,450股。
(十)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3、激励对象合同未到期,若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而被公司辞退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4,000股,回购价格为15.14元/股。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日的股本结构表为变动前数据计算,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回购注销减少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73,225 | 1.49% | 1,373,225 | 1.49% | |
高管锁定股 | 1,369,225 | 1.49% | 1,369,225 | 1.49%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4,000 | 0.00% | 4,00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504,225 | 98.15% | 90,504,225 | 98.51% | |
三、股份总数 | 91,877,450 | 100.00% | 4,000 | 91,873,450 | 100.00%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5.14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3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