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视频会议室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并已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召集人金香爱提议召开,由金香爱主持,会议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4年半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栗正新:
年月日
与会董事签字:
余黎峰:
年月日
与会董事签字:
金香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