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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德美化工股票代码00205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闽翀潘大可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电话0757-283990880757-22905695
电子信箱Zhumc@dymatic.comPandk@dymatic.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91,715,233.611,524,279,815.22-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963,412.0121,065,654.419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8,660,288.1219,235,249.8710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7,737,003.3327,931,514.30428.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90.043796.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590.043796.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0.84%0.8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750,215,141.987,231,827,108.89-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39,127,386.662,506,405,242.12-2.6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81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黄冠雄境内自然人19.37%93,406,344.0070,054,758.00不适用0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88%37,968,957.000.00冻结33,026,184
何国英境内自然人7.13%34,353,445.0025,765,084.00不适用0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4%20,450,709.000.00不适用0
吴安境内自然人2.90%13,960,501.000.00不适用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6%8,969,623.000.00不适用0
陈细境内自然人1.85%8,914,700.000.00不适用0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4%8,384,616.000.00质押5,384,100
傅厚恩境内自然人1.65%7,970,555.000.00不适用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35%6,495,5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黄冠雄先生是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东黄冠雄先生与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截止2024年6月28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境内自然人股东傅厚恩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0,000股,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720,55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970,555.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7月09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20,2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0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05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4-01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1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4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4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4-05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5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57)、《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9)。

2、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克化学”)购买其持

有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瓦克”)5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德美瓦克100%股权,德美瓦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德美瓦克及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以下简称“德美瓦克分公司”)向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克张家港”)出售德美瓦克分公司从事产品生产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和存货。收购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确定。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公式确认,公司向瓦克化学购买其持有的公司子公司德美瓦克5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777.68万元人民币。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转让协议》确认,德美瓦克及德美瓦克分公司向瓦克张家港出售德美瓦克分公司从事产品生产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和存货,资产转让价格为1,535.04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德美瓦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2024-006)、《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2024-014)。

3、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3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2024-038);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045)。

4、公司于2024年8月06日、2024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刘书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补选肖继辉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0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6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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