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