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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6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智联”)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高新兴智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刘双广先生作为高新兴智联的股东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6874210K

3、成立日期:2013年4月28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12号楼401房间

5、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6、注册资本:7,342.1526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终端设备、行业应用系统、网管系统、通讯设备系统驱动的研发、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兴智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04.537870.8857%
2珠海高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9.61333.8083%
3天津慧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50000.3337%
4天津智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65001.8884%
5天津通达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6930.2924%
6刘双广338.10864.6050%
7罗蔚250.28663.4089%
8天津聚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8.58705.1563%
9天津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9.40004.8950%
10天津聚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7.00004.7261%
合计/7,342.1526100.0000%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99,998,130.45246,737,459.79
负债总额131,567,903.03162,449,981.5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30,078,698.31162,444,648.75
净资产68,430,227.4284,287,478.28
财务数据2024年1月-6月(未经审计)2023年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7,727,458.09140,829,007.01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5,857,250.86-16,212,931.65
净利润-15,857,250.86-16,216,866.78
或有事项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智联拟向北京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高新兴智联上述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叁千万元整)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新兴智联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作为高新兴智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350,000,000.0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12.25%;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0.3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80,416,556.38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

2.81%。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额为5,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856,992,011.32元的0.1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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