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思”)实施存续分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事项概况
基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决定以轨道交通和风电业务为划分原则,对全资子公司科博思进行存续分立,科博思继续存续,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承接风电行业相关业务。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存续分立事宜。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洛阳市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黄河路105号;(一照多址)洛阳市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伏羲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宋天一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紧固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博思100%股权。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分立后科博思继续存续,同时新设全资子公司。
(二)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三)资产业务分割情况
科博思保留其原有的轨道交通应用领域经营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新设公司将承接风电行业相关资产及负债。
(四)财产分割
本次分立以 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按照
项目 | 分立前(万元) | 分立后(万元) | |
科博思 | 新设公司 | ||
注册资本 | 13,500 | 10,500 | 3,000 |
公司持股比例 | 100% | 100% | 100% |
项目
项目 | 分立前(万元) | 分立后(万元) | |
科博思 | 新设公司 | ||
资产总额 | 63,092.22 | 40,914.49 | 22,177.72 |
负债总额 | 42,343.38 | 24,720.94 | 17,622.44 |
净资产 | 20,748.84 | 16,693.56 | 4,055.28 |
分立方案进行调整,具体以签署的分立协议为准。
(五)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后的科博思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承接各自的资产、负债,并对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与新设公司承继的资产、债务和权利负担相关的员工由新设公司接收,其余员工由存续的科博思承接。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分立不改变公司的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