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获悉深圳市水贝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贝卡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2023)粤0303民初25147号民事判决书》,以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提起上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系原告水贝卡公司与被告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述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现水贝卡公司以周大生作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提起上诉并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撤销《(2023)粤0303民初25147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判决被上诉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人深圳市水贝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补偿款69,733,524.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15,454.93元。
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案件受理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