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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6,470,8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5.29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云舫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薇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46,282,43599.8713146,9000.100241,5000.028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5,782,43596.8446146,9002.460241,5000.695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朱晓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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