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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094,735.9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866,470.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36,913.2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1%,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涉及差异化分红。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中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诉求的情况下做出的。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的决策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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