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2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79,144,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16.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12.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03.7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应募集资金净额 | 1,059,783,003.79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 | 1,073,577,062.71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75,524,159.60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项目投入资金 | 96,353,011.87 |
减:募集资金置换和支付发行费 | 13,794,058.9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088,628.9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000.00 |
减: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4,930,0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597,064,461.2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 8111701013200770022 | 264,786,052.29 | 活期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 78550180805859102 | 289,661,126.95 | 活期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20000055957800120820912 | 41,316,006.51 | 活期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奥体支行 | 54020188000166045 | 1,301,275.48 | 活期 |
合计 | - | - | 597,064,461.23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93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700,500.00元
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对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4,060,00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59,783,003.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449,177.1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6,807,171.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否 | 68,345,000.00 | 68,345,000.00 | 68,345,000.00 | 94,395.91 | 9,466,452.61 | -58,878,547.39 | 13.85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9,752,500.00 | 89,752,500.00 | 89,752,500.00 | 103,328.78 | 1,600,880.95 | -88,151,619.05 | 1.78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 否 | 206,442,900.00 | 206,442,900.00 | 206,442,900.00 | 10,480,237.10 | 70,362,863.50 | -136,080,036.50 | 34.08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79,050,000.00 | 79,050,000.00 | 79,050,000.00 | 19,662,581.24 | 67,588,400.69 | -11,461,599.31 | 85.50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7,191,000.00 | 157,191,000.00 | 157,191,000.00 | 3,348,070.00 | 10,096,485.61 | -147,094,514.39 | 6.42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 | 否 | 42,700,500.00 | 42,700,500.00 | 42,700,500.00 | 5,830,564.11 | 12,762,088.11 | -29,938,411.89 | 29.89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6,518,100.00 | 266,518,100.00 | 266,518,100.00 | - | 260,000,000.00 | -6,518,100.00 | 97.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39,519,177.14 | 431,877,171.47 | -478,122,828.53 | 47.76 |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 否 | - | 104,853,003.79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小计 | - | 44,930,000.00 | 149,783,003.79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0 | - | - | - | - | - |
合计 | - | 954,930,000.00 | 1,059,783,003.79 | 954,930,000.00 | 84,449,177.14 | 476,807,171.47 | -478,122,828.5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五)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八)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