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通讯、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