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江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