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789号)确认,公司发行3,500,00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4-0005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资金集用途 | 账户状态 |
交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 | 320899991013001056722 | 电能质量监测项目 | 本次注销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125905014410602 | 电能质量监测治理综合产品生产项目 | 存续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交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320899991013001056722)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该账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该账户的余额为0元,利息17.31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已转入公司基本户。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