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6,966,903.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的21.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因此,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