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822,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7,043,925股的6.11%;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的股份为7,2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本次解押办理完成后,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9,12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于2024年8月27日将其质押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7,26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的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22年10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4年10月25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柴昭一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7,26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45%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58%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76,822,920 |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1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59,127,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6.9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70% |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提前解除,不存在延期情形,不涉及股份冻结情况,也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视个人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9,127,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6.97%,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4.70%。
公司股东柴昭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解押情形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