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铁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元庆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为行业整体经济形势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产品技术迭代风险、项目实施风险,有关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应对措施等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提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苏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本公司、百川股份 | 指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百川 | 指 | 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如皋百川 | 指 | 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香港百川 | 指 | 百川化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恒大百川 | 指 | 无锡恒大百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时代百川 | 指 | 无锡时代百川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宁夏新创 | 指 | 宁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博远 | 指 | 宁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 |
江苏亿博利 | 指 | 江苏亿博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指 | 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百川科技 | 指 | 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
海基新能源 | 指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海众 | 指 | 江苏海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海吉 | 指 | 江苏海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海高 | 指 | 江苏海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 | 指 |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陆号投资基金 | 指 | 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壹号投资基金 | 指 | 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百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55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变更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百川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ngsu Baichuan High-Tech New Material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C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郑铁江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慧敏 | 缪斌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
电话 | 0510-81629928 | 0510-81629928 |
传真 | 0510-86013255 | 0510-86013255 |
电子信箱 | bcc@bcchem.com | bcc@bcchem.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35,468,585.05 | 2,081,165,126.24 | 26.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853,341.58 | -62,903,757.63 | 26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911,487.96 | -71,488,325.54 | 208.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2,732,210.76 | 94,908,605.87 | 218.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1 | 25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9 | 2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2% | -2.69% | 8.0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85,564,523.82 | 11,441,149,080.98 | 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73,042,762.71 | 1,862,263,690.63 | 5.95% |
五、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变动情况的说明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853,341.5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1.92%,主要原因是:
2024年上半年,化工板块需求好转,主要化工产品价格稳中上涨,个别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叠加宁夏基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公司化工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随着市场行情逐步稳定,下游需求好转,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稳定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21,394.02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261,852.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46,943.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003,032.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834.9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2,723.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70,809.79 | |
合计 | 23,941,853.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精细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板块。精细化工产品:环保有机溶剂、醛类、醇类、耐高温环保増塑剂、绝缘树脂、粉末涂料单体、光固化涂料单体等多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等相关行业。产能、品质及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拥有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是多家世界500强化工及涂料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新材料产品:针状焦、负极材料(石墨化)、正极材料、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等多个产业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新能源产品:多种规格型号的方形铝壳锂电池、电池组以及储能系统等,产品定位于“泛储能”应用端,覆盖大型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产品、户用储能设备以及通信备电等多个应用领域。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目前销售的主要产品基本介绍如下:
1、精细化工产品
(1)醋酸酯类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醋酸丁酯 | 无色透明、有愉快果香气味的液体,与醇、醚、酮等有机溶剂可混溶,对乙基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聚苯乙烯、甲基丙烯酸树脂、氯化橡胶以及多种天然树胶均有较好的溶解性能,通常用于有机溶剂和食物香精。 |
醋酸乙酯 | 无色透明液体,溶于水、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可作为工业溶剂应用于醋酸纤维、乙基纤维、氯化橡胶、乙烯树脂、乙酸纤维树脂、合成橡胶、涂料及油漆等产品的生产制造,亦可做粘合剂、提取剂、香精原料等。 |
醋酸丙酯 | 无色透明液体,可与乙醇、乙醚互溶,有特殊水果香味,通常作为溶剂应用于涂料、油墨、硝基喷漆、清漆、树脂等行业,亦可应用于香料香精行业。 |
(2)偏苯三酸酐及酯类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偏苯三酸酐 | 白色片状固体,可溶于热水、丙酮、2-J酮、二甲基甲酰胺、醋酸乙酯、环己酮等溶剂,可用于聚氯乙烯增塑剂偏苯三酸三辛酯的生产。此外,偏苯三酸酐还可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耐热绝缘层压物、耐热清漆、稳定剂、染料颜料、表面活性剂、胶片以及水溶性涂料用的多元酸等。 |
偏苯三酸三辛酯 | 一种耐热性、耐久性增塑剂,兼具聚酯增塑剂和单体增塑剂的优点,其相溶性、加工性、低温性亦较聚酯增塑剂为优。偏苯三酸三辛酯主要用于105℃级耐热电线电缆料以及其他要求耐热性和耐久性的板材、片材、密封垫等制品的生产,也适用于氯乙烯共聚物、硝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多种塑料。 |
(3)醇醚类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丙二醇甲醚 | 属于醇醚类溶剂,溶解性能优异,挥发速度适中,主要用作溶剂、分散剂、稀释剂和萃取剂,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农药等行业。 |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 无色液体,是一种对极性和非极性物质均有较强溶解力的溶剂,主要用于油墨、油漆、纺织染料、纺织油剂,也可用于液晶显示器生产中的清洗剂,适用于溶解氨基甲基酸酯、乙烯基、聚酯、纤维素醋酸酯、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及硝化纤维素等多类树脂。 |
(4)多元醇类产品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三羟甲基丙烷 | 白色片状结晶,易溶于水、低碳醇、甘油、N,N-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主要用于醇酸树脂、聚氨酯、不饱和树脂、聚酯树脂、涂料等领域,也可用于合成航空润滑油、印刷油墨等,还可用作纺织助剂和聚氯乙烯树脂的热稳定剂,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 |
双三羟甲基丙烷 | 是生产丙烯酸单体/低聚物、合成润滑油、化妆品、特种树脂及化学中间体、消泡剂、涂 |
料树脂、PVC稳定剂及其它精细化学品的原料。 | |
新戊二醇 | 白色结晶固体,无臭,具有吸湿性。易溶于水、低级醇、低级酮、醚和芳烃化合物等。新戊二醇具有耐水、耐化学药品、耐候性。其氨基烘漆具有良好的保光性并且不泛黄,是聚酯树脂的热稳定剂,高级润滑油的润滑剂,增塑剂。新戊二醇应用广泛,主要作为生产不饱和树脂、聚脂粉末涂料、无油醇酸树脂、印刷油墨、合成航空润滑油、聚氨脂泡沫塑料的增塑剂、合成增塑剂、表面活性剂、绝缘材料、阻聚剂、油品添加剂等;另外,在医药行业也有所应用。 |
(5)醇类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辛醇 | 又名2-乙基己醇,无色至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甜味和淡淡的花香。主要可用来生产:苯二甲酸二辛酯(DOP)、乙二酸二辛酯(DOA)、偏苯三酸三辛酯(TOTM)等增塑剂、丙烯酸辛酯、表面活性剂类、润骨油添加剂、采矿用、柴油机燃料添加剂、溶剂和配药、防锈剂酯等化学品;也用于印染、油漆、胶片等方面 |
(6)绝缘树脂类产品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绝缘树脂 | 是一种具有优良电绝缘性能的涂料,可以使绕组中导线与导线之间产生良好绝缘层,主要用于各类线径的裸铜线、合金线及玻璃丝包线外层,以提高和稳定漆包线的性能。 |
(7)丙烯酸酯类产品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多元醇丙烯酸酯 | 主要用于紫外线固化涂料和油墨的反应稀释剂,本品为功能单体,具有高沸点、高活性、低挥发、低粘度特性。与丙烯酸类预聚体有良好的相溶性,可作活性稀释剂,用于UV及EB辐射交联,还可以成为交联聚合的组成物,同时还广泛用于光固油墨,表面涂层、涂料及粘合剂中,并赋予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附着力及光亮度。 |
2、新材料产品
(1)针状焦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针状焦 | 一种炭素材料,外观为银灰色、有金属光泽的多孔固体,其结构具有明显流动纹理,孔大而少且略呈椭圆形,颗粒有较大的长宽比,有如纤维状或针状的纹理走向,摸之有润滑感,是生产超高功率电极、锂电池负极、特种炭素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高端炭素制品的原料。 |
(2)负极材料(石墨化)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负极材料 | 采用碳素材料加工而成,导电性好,结晶度较高,具有良好的层状结构,适合锂的嵌入脱嵌,有良好的充放电电位平台。 |
3、新能源产品
(1)磷酸铁锂电芯及模组
产品名称 | 基本介绍 |
磷酸铁锂电池 | 是一种以磷酸铁锂(LiFePO4)为正极材料,人造石墨为负极材料组装而成的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单体容量覆盖100Ah-375Ah。磷酸铁锂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能量密度大、循环寿命长、安全性能好、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等领域。 |
标准储能模组 | 以磷酸铁锂方形铝壳单体为基本元素,按一定模式排列进行标准化设计,用铜排或铝排通过激光焊接连成储能专用基本单元。标准化模组便于搬运、安装、维护及降本。储能模组应用于电力储能系统电量存储。 |
(二)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化工产品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冰醋酸、正丁醇、甲醇、乙醇、丙醇、正丁醛、偏三甲苯、丙烯、环氧丙烷、煤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上述化工原材料多为大宗商品,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会一定程度影响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在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变动时间可能存在滞后性。因此上游行业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
公司醋酸丁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三羟甲基丙烷、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偏苯三酸酐、偏苯三酸三辛酯、丙烯酸酯、正丁醇、辛醇、新戊二醇、甲酸钠等主要化工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覆盖涂料、油墨、树脂、增塑剂、光固化材料、水性涂料、溶剂等众多领域,这些领域发展较为成熟,与日常生活及生产应用息息相关,受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影响,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将改变下游行业的需求,从而影响本行业产品销售价格。新材料产品目前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原材料供应方面,我国作为世界焦炭大国,焦炭和煤焦油加工产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技术上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生产针状焦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在我国市场上供应充足。新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负极材料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并进一步供给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和电炉炼钢产业。新能源产品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锂电池材料行业,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电池隔膜、正负极箔材以及各种添加剂。以上材料主要分为锂电专用材料和大宗商品,其中锂电专用材料目前已基本完成国产化,国内产业链完善;大宗商品主要涉及铜、铝、锂等金属材料,原材料价格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新能源产品主要包括锂电池、储能模组以及储能系统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火电调频、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以及离网型微电网等场景。下游用户包括储能系统集成商、储能终端用户等群体。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合理预测原材料需求,在保障一定的安全库存的基础上,按月组织原材料采购。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了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并在综合比较产品价格、质量、供货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采购结构,依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原料库存情况和行情波动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调整采购节奏,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率。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根据销售部门了解到的市场情况及订单情况下达产量目标,安排公司各生产环节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材料计划消耗定额报送原材料需求计划,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下达供应部门采购。公司生产、检验部门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全程监控产品质量。对于新产品,由技术开发中心负责生产工艺及产品全程质量的监控工作,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以确保对产品开发过程实现有效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营模式向境内外销售。公司每月底依据市场行情的波动情况与大客户协商确定下月供货数量及结算价格,与部分大客户按月签订销售订单。对其余客户采用按单报价的方式,严格遵守合同确定的条款,严格监管合同执行情况、应收款回收情况,以降低资金风险。
目前,新材料产品主要是针状焦、负极材料(石墨化),主要应用于锂电负极材料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并进一步供给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和电炉炼钢产业。
新能源产品主要为电芯以及储能系统。电芯产品为海基新能源标准产品,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交付;储能系统是专业化较强的产品,通常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定制开发,为了加快交付速度,减少二次开发的投入,公司已将储能的基础单元进行标准化,实现便捷交付。公司根据订单生产,按期交付客户,同时锁定部分原材料。
(四)市场地位
在精细化工板块,公司是相关细分领域具备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制订/修订了多项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是诸多世界500强涂料企业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充分利用自己的核心技术,扩大现有“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生产,为社会提供低毒、环保、安全的涂料溶剂、增塑剂原料等产品,以逐步实现对传统有毒有害相关产品的替代。同时,公司努力通过技术工艺改进,进一步扩大及延伸产业链,巩固细分行业的领先优势,促使相关产品在规模、价格和质量方面,在可应用范围内取代有毒、有害产品,从而达到改善家居生活环境、提高安全标准的目标。
在新材料板块,公司现已与多家国内龙头石墨电极企业和知名锂电材料电池厂家开展合作。随着近年来各个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将凭借产业链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市场的开拓,提高竞争力。
在新能源板块,公司子公司海基新能源始终致力于储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应用,在产品上已实现了电芯产品及储能系统的品种多元化,储备了多款适用于户储领域、调频领域、大储及工商业储能全领域的系统类产品,并积极
进击1C充放电差异化市场。海基新能源在多种储能应用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深度绑定行业内头部客户,与众多系统集成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海基新能源未来将继续往专业化和行业细分领域发展,强化在储能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规模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快速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细分领域生产规模领先、市场地位突出的生产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在成本控制、技术研发、协同效应以及市场适应性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中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和谈判地位,有利于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能够大规模投入资金、设备、人员,以改进生产技术、增进研发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产品和技术;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多个部门协同效应高,可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具有明显的客户服务优势。因此,公司有足够的实力和能力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具备承接集中、大量订单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规模优势。
2、产业链优势
公司近年来积极在锂电材料领域实现布局延伸,目前已投资建设针状焦项目、负极材料项目、正极材料项目、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多个项目。公司积极布局锂电材料产业链,构建起磷酸铁/针状焦→磷酸铁锂/石墨负极→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实现锂离子电池产业闭环,形成从上游原料到下游锂离子电池,至最终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全覆盖。
公司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煤化工资源,如丙烯、甲醇等化工品资源,进一步延伸了公司精细化工产品产业链,通过煤制合成气与丙烯生产正异丁醛丁辛醇、甲醇制甲醛,作为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醋酸酯类、偏苯三酸三辛酯等产品的原料,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精细化工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3、材料成本优势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其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及完备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为公司相关产品提供了丰富且稳定的原料来源,且降低了原料采购成本,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为企业产品更好的打开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部,与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共同构成了中国能源化工的金三角,地区资源丰富,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储量约占全国的50%,同时蕴含丰富的光能、风能资源,为能源化工行业在当地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能源成本优势,让公司在电力、蒸汽、天然气等生产能源方面较其他地区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且能源供应稳定,使得公司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
4、技术优势
公司遵循自主创新的技术创新战略,不断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与支持,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在多年的研发积累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公司的子公司南通百川、海基新能源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化工板块,公司负责了GB/T 3729《工业用乙酸正丁酯》、GB/T 12717《工业用乙酸酯类试验方法》、GB/T 23967《工业用偏苯三酸酐》、GB/T 26609《工业用乙酸异丁酯》等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修/制订工作,公司低排放高收率高性能的甲酸钠、低排放高收率高性能的双三羟甲基丙烷、高纯高性能丙二醇甲醚乙酸酯、节能化生产的低酸度乙酸正丁酯等多个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还建有江苏省新材料合成用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层次、高水平的互动研发平台。
新材料板块,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相互合作,借鉴国内领先技术,同时组建了优秀的研发团队,重点开发高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高压实长循环磷酸铁锂材料、优先提锂和负极材料回收利用等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整个锂电产业链的技术水平。
新能源板块,海基新能源建有江苏省电化学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基新能源具备开发不同材料体系、多种型号产品能力,钠离子电池、大容量储能电芯已研发出成品,配备高精度的材料检测、电池检测设备,并通过CNAS实验室认
证。海基新能源引进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各工序通过MES系统衔接,建立了一条高度自动化、信息化、可追溯性强的智能生产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安全性、高一致性、长循环寿命的高质量产品。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以质量零缺陷为目标、以管理精细化为准则、以生产精益化为手段,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体系的转版认证和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采用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以及多项质量标准,组织开展了具有公司特色的各类质量活动,加强了产品设计、采购控制、生产控制和销售服务的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预警机制,确保了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及顾客的要求。依托于公司卓越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体系,公司产品质量始终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因此,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优势。
6、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大批经营管理和研发技术人才,形成了多层次人才梯队,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有力支撑。公司现有高管团队长期从事化工行业,该团队技术实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是具有丰富产品生产经验、自主研发创新经验、企业管理经营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公司还导入并实施了“6S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公司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为公司带来了较强的管理优势。
7、营销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和人员培养,成功地打造了一支专业的销售团队,建立了由市场、技术、采购和生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矩阵式营销模式,对销售计划、市场拓展、品牌规划及客户关系等均实施了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的自主研发等研发与技术优势,从产品种类到产品质量全面满足客户提出的多种需求。目前,公司现有产品已覆盖了全国多个地区并出口至全球多个国家,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较广阔的市场覆盖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与国际涂料巨头建立了紧密的贸易往来或战略合作,成为国际涂料巨头在华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的稳定原材料供应商之一。基于公司良好的营销管理和产品广阔的市场覆盖,公司在同行业企业中具备较强的营销优势。
在新材料领域,经过营销队伍的市场开发,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和客户满意的营销服务,公司现已与多家国内龙头石墨电极企业和知名锂电材料电池厂家开展合作。随着近年来各个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将凭借产业链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市场的开拓,提高竞争力。
在新能源领域,海基新能源已与多家储能集成商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引进明阳智能、国航远洋战略投资。
8、政策优势
(1)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随着风电、光伏产业的大力发展和智能化电网建设的持续推进,与之配套的储能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增长。
2021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
2021年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出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202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2023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近年来新能源车持续起量,大功率快充市场的需求更趋明显,充电桩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中,特别是以“储充模式”、“光储充模式”等为代表的新集成化的电力解决方案将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发展方向。
基于储能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全面发展,公司已完成布局的储能电池产业、针状焦、负极材料、磷酸铁、磷酸铁锂及电池资源化利用等锂电材料产业集群项目预期将因此受益。
(2)受国家政策影响,电炉炼钢成为行业发展重点。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给电炉钢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政策空间。据世界钢铁协会数据,2022年全球平均电炉钢产量占比为28.2%,美国、印度、韩国、日本、德国等主要产钢国分别为69.0%、54.2%、31.5%、
26.7%、19.8%,而近几年,我国电炉钢产量占比仅维持在10%左右,我国电炉钢产业发展空间较大。另外,我国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必然倒逼钢铁行业能源加快转型,进一步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提高电炉钢占比,石墨电极的市场需求将持续进一步增长,对针状焦产品的市场需求预期将有一定的提升。
(3)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
继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之后,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4月23日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延长实施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和宁夏百川科技是设立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均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2,635,468,585.05 | 2,081,165,126.24 | 26.63% | 无重大变动 |
营业成本 | 2,355,508,269.48 | 2,014,786,186.11 | 16.91% | 无重大变动 |
销售费用 | 15,250,045.50 | 14,308,736.86 | 6.58%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39,265,815.94 | 41,200,920.71 | -4.70%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92,234,662.28 | 49,640,825.68 | 85.80% | 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的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6,609,182.85 | -22,680,642.48 | 173.23% | 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的增加 |
研发投入 | 65,446,740.32 | 42,339,335.38 | 54.58% | 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32,210.76 | 94,908,605.87 | 218.97% | 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2,276,525.08 | -1,164,043,080.97 | 43.96% | 主要原因是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30,014.13 | 899,587,541.02 | -63.64% | 主要原因是偿还借款及支付借款保证金的现金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75,274.94 | -168,105,256.09 | 91.75% | 主要原因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增加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635,468,585.05 | 100% | 2,081,165,126.24 | 100% | 26.63% |
分行业 | |||||
化工 | 2,202,986,007.34 | 83.59% | 1,394,675,518.70 | 67.01% | 57.96% |
新材料 | 262,448,745.19 | 9.96% | 250,888,960.12 | 12.06% | 4.61% |
新能源 | 170,033,832.52 | 6.45% | 435,600,647.42 | 20.93% | -60.97% |
分产品 | |||||
化工产品类 | 2,202,986,007.34 | 83.59% | 1,394,675,518.70 | 67.01% | 57.96% |
新材料产品类 | 262,448,745.19 | 9.96% | 250,888,960.12 | 12.06% | 4.61% |
新能源产品类 | 170,033,832.52 | 6.45% | 435,600,647.42 | 20.93% | -60.97%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1,973,875,087.85 | 74.90% | 1,616,875,312.83 | 77.69% | 22.08% |
国外销售 | 661,593,497.20 | 25.10% | 464,289,813.41 | 22.31% | 42.50%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工 | 2,202,986,007.34 | 1,834,742,574.84 | 16.72% | 57.96% | 35.72% | 13.65% |
分产品 | ||||||
化工产品类 | 2,202,986,007.34 | 1,834,742,574.84 | 16.72% | 57.96% | 35.72% | 13.65%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1,973,875,087.85 | 1,820,100,302.54 | 7.79% | 22.08% | 16.73% | 4.23% |
国外销售 | 661,593,497.20 | 535,407,966.94 | 19.07% | 42.50% | 17.54% | 17.1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246,338,820.71 | 10.14% | 756,744,447.89 | 6.61% | 3.53%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487,797,421.75 | 3.97% | 353,836,831.90 | 3.09% | 0.88%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17,568,354.13 | 0.14% | 10,937,794.60 | 0.10% | 0.04%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1,268,081,578.78 | 10.32% | 1,228,220,540.96 | 10.74% | -0.42%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28,782.67 | 0.20% | 13,767,464.07 | 0.12% | 0.08%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5,330,466,858.46 | 43.39% | 4,442,777,830.16 | 38.83% | 4.56%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2,833,633,304.04 | 23.06% | 3,663,317,689.71 | 32.02% | -8.96%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3,270,495,346.84 | 26.62% | 2,896,053,271.39 | 25.31% | 1.31%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54,199,429.90 | 0.44% | 32,141,469.30 | 0.28% | 0.16%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1,202,806,083.13 | 9.79% | 1,609,391,515.19 | 14.07% | -4.28% | 无重大变动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961,720.84 | 961,720.84 | |||||
上述合计 | 0.00 | 961,720.84 | 961,720.84 | |||||
金融负债 | 685,222.53 | -685,222.53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858,571,407.67 | 缴存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0,000,000.00 | 缴存的借款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308,234.00 | 缴存的信用证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845,945.66 | 缴存的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3,169,368.00 | 司法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171,525,351.65 | 银行借款抵押的房屋 |
固定资产 | 1,800,308,134.63 | 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在建工程 | 351,744,489.59 | 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无形资产 | 59,728,899.66 | 银行借款质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3,312,201,830.86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55,967,316.89 | 1,073,866,805.85 | -66.8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石墨负极材料三期项目 | 自建 | 是 | 新材料 | 152,308,544.95 | 1,366,698,607.71 | 自筹资金、募股资金 | 90.00% | 300,695,700.00 | 0.00 | 不适用 | 2022年03月08日 |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
券报》、巨潮资讯网上《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2-044)等相关公告 | ||||||||||||
锂电材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新材料 | 31,556,372.11 | 299,674,642.75 | 自筹资金 | 95.00% | 90,714,200.00 | 0.00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29日 |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正极材料项目(磷酸铁 | 自建 | 是 | 新材料 | 62,879,971.69 | 527,859,417.98 | 自筹资金 | 95.00% | 51,497,800.00 | 0.00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27日 | 详见《证券时报》、 |
磷酸铁锂) | 《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磷酸铁、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 |||||||||||
宁夏百川新材料公用工程 | 自建 | 是 | 新材料 | 33,124,391.55 | 525,324,926.89 | 自筹资金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279,869,280.30 | 2,719,557,595.33 | -- | -- | 442,907,70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97,800 | 96,200.6 | 3,393.3 | 80,327.66 | 0 | 0 | 0.00% | 15,872.9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0 |
合计 | -- | 97,800 | 96,200.6 | 3,393.3 | 80,327.66 | 0 | 0 | 0.00% | 15,872.9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 | 否 | 96,200.6 | 96,200.6 | 3,393.3 | 80,327.66 | 83.50% | 2025年04月 | --1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 | -- | 96,200.6 | 96,200.6 | 3,393.3 | 80,327.66 | -- | -- | -- | -- | -- |
项目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96,200.6 | 96,200.6 | 3,393.3 | 80,327.66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不及预期。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宗地内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周期长于预期;另一方面,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进行了工艺改进,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先期投入的情况。 2、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4年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3,386.2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
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120,000 | 443,085.82 | 177,200.42 | 111,641.26 | 10,781.37 | 9,723.06 |
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70,000 | 288,289.30 | 70,519.76 | 99,439.51 | 15,433.57 | 14,084.41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以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 121,905 | 205,674.07 | 78,050.69 | 20,262.13 | -9,516.24 | -10,311.91 |
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电材料的生产、销售 | 170,000 | 534,406.60 | 145,209.64 | 32,943.81 | -6,637.01 | -5,767.9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整体经济形势风险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整体放缓,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对此,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严格绩效考核。精细化工领域,公司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煤化工资源,如丙烯、甲醇等化工品资源,进一步延伸公司精细化工产品产业链,通过煤制合成气与丙烯生产正异丁醛丁辛醇、甲醇制甲醛,作为三羟甲基丙烷、新戊二醇、醋酸酯类、偏苯三酸三辛酯等产品的原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精细化工板块的核心竞争力。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构建起磷酸铁/针状焦→磷酸铁锂/石墨负极→储能电池→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实现锂离子电池产业闭环,形成从上游原料到下游锂离子电池,至最终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全覆盖。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部分生产的产品和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艺为高温等危险工艺,故公司存在因员工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此,公司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注重员工培训,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合理控制风险。
3、环境保护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工作重心之一,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和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是,随着社会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将更加严格,为此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投入,进而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仍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对此,公司始终重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坚持绿色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理念,加大环保投入,竭力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的主要生产原料是丙烯、正丁醇、冰醋酸、偏三甲苯、甲醇及环氧丙烷等,生产源头是石油和煤,随着国际、国内市场原油、煤炭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过程中,产品价格上涨往往滞后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因此会压缩行业的平均利润空间。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的过程中,企业库存的高价位原材料同样也会影响到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
海基新能源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模组,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件、磷酸铁锂、石墨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铜箔、铝箔等。随着对清洁能源技术的需求增加以及政府推出绿色刺激计划,特别是风电、光伏、储能和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导致市场对相关原材料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走势将影响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供应短缺,或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变动带来的影响,将对公司的采购和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新材料主要产品为负极材料、针状焦等,负极材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焦、针状焦等,针状焦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其价格受到焦化行业、国际原油价格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此,公司将会在强化各项采购成本管控、与供应商加强合作等方面持续努力,积极化解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仍不能完全排除由相关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导致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发生波动,进而对成本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5、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公司部分产品产能扩张,部分新产品投产,但是国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量逐渐增多,产能扩张速度也较快,使得竞争加剧。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在拥有现有稳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产能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做精做优,着力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大新产品、新工艺和节能环保的研发力度,节能减排,开源节流,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6、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近年来,电化学储能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由于对储能电池的性能水平及制造成本要求的不断提高,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电化学储能技术的研究,包括固态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如果未来电化学储能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储能行业使用的电池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为此,针对储能应用场景的新型电池开发是公司研发部门的持续性工作,目前公司已经针对在未来电化学储能领域中的主流技术进行密切跟踪和研究。
7、项目实施风险
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针对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容量、产品销售趋势、技术路线进行了详细而谨慎的论证,但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变化、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公司近年备案规划了多个项目,分期实施。部分项目已投产,部分项目建设中,部分项目目前尚未明确具体投资时间计划,且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政府审批程序和公司审批流程。
已实施的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效益,未实施的项目未来能否实施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合理、谨慎地进行业务布局与市场开拓。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9.43% | 2024年05月27日 | 2024年05月28日 | 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马阳升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1月15日 | 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主要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GB13271-201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各企业按照国家、地方统一要求,依据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申请办理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 持有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1 | 南通百川 | 排污许可证 | 913206827986239190001R | 2022年6月28日 | 2026年5月22日 |
2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排污许可证 | 91641200MA77437D73001V | 2020年12月11日 | 2025年12月10日 |
3 | 宁夏百川科技 | 排污许可证 | 91641200MA770UBR9T001P | 2022年1月6日 | 2027年1月5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南通百川 | 废水 | COD、氨氮 | 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平均值:COD:87mg/l、氨氮:0.5170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COD:16.95t;氨氮:0.11t | COD:114.41t/a;氨氮:2.248t/a | 未超标 |
南通百川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8 | 厂区动力车间北侧 | 二氧化硫:未检出~15mg/m?、氮氧化物:0mg/m?~10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二氧化硫:1.15t;氮氧化物:8.83t;烟尘:0.62t | 二氧化硫:62.376t/a;氮氧化物:65.808t/a;烟尘: | 未超标 |
?、烟尘:0mg/m?~20mg/m? | (GB13271-201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10.405t/a | ||||||||
南通百川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9 | 厂区东北侧公用工程区、厂区西侧仓储罐区 | 挥发性有机物:1.76mg/m?~63.5mg/m?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挥发性有机物:1.17t | 挥发性有机物:46.77t/a | 未超标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36 | 厂区罐区东侧、厂区罐区东南侧 | 二氧化硫:未检出~45mg/m?、氮氧化物:0.074mg/m?~90mg/m?、烟尘:0.011mg/m?~7.41mg/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二氧化硫:0.79t;氮氧化物:6.84t;烟尘:2.04t | 二氧化硫:17.826t/a;氮氧化物:57.053t/a;烟尘:18.322t/a | 未超标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13 | 厂区罐区东侧、厂区罐区东南侧 | 挥发性有机物:0.0061mg/m?~0.9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挥发性有机物:4.47t | 挥发性有机物:32.879t/a | 未超标 |
宁夏百川科技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1 | 焚烧中心东侧、气化装置、三羟回收车间、包装车间、硫回收装置 | 甲醛尾气炉、RTO尾气焚烧炉排放口(烟尘:未检出~19.9mg/m?、氮氧化物:未检出~46.753mg/m?、二氧化硫:未检出~46.781mg/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二氧化硫:0.87t;氮氧化物:2.46t;烟尘:1.45t | 二氧化硫:15.1937t/a;氮氧化物:16.0359t/a;烟尘:6.621t/a | 未超标 |
宁夏百川科技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焚烧中心东侧、化验室楼顶 | RTO尾气焚烧炉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0.125~17.393mg/m?) | VOCs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挥发性有机物:0.40t | 挥发性有机物:14.845t/a | 未超标 |
对污染物的处理
一、废气
(1)烟尘(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等对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进行除尘处理,物料输运过程均进行了收尘和安装布袋除尘器降低颗粒物排放,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通过路面硬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交通扬尘。
(2)二氧化硫:采取干法脱硫、湿法脱硫、碱喷淋脱硫等脱硫工艺,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氮氧化物: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低温湿法脱硝、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低氮燃烧器等脱硝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4)VOCs:采取活性炭吸附、焚烧炉焚烧、液氮深冷等主要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
(1)生活污水:宁夏百川科技和宁夏百川新材料建有化粪池,废水经化粪池排入生活污水池,经提升泵纳入排至宁夏百川新材料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收使用;南通百川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生产废水:南通百川建有污水站,车间工艺废水经过预处理后,与厂区其他废水(初期雨水、其他低浓度废水)合并进入生化调节池,经过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宁夏百川科技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生产废水经宁夏百川新材料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收使用。雨水排口安装有水质在线监测仪,雨水经在线监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固废
(1)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宁夏百川科技与宁夏百川新材料分别与宁东市政公司签订了填埋处置合同,交由市政公司处置;南通百川与皋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置合同,生活垃圾交由其处置。
(2)工业固体废物:与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公司建有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类贮存,经固废焚烧炉处置、自行利用处置或委外处置方式得到妥善处置;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自行利用处置、委托处置等各环节有记录台账,留档。所有危废产生、处置情况都报由全国固废系统平台。
四、噪声
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氢气压缩机、泵等设备产生,但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南通百川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320682-2021-088-H。
宁夏百川新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
640602-2021-42-H。
宁夏百川科技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
640602-2022-032-H。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环境治理和保护要求投入建设并正常运行环保设备设施,并定期维护,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的环保费用14495.48万元。
(2)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环境保护税6.25万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南通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宁夏百川科技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园区环保局备案,按方案计划积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健全节能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对主要用能车间配齐次级能源计量器具。按月核算能耗情况,进行能源统计分析,为节能降耗提供科学的数据。分析碳排放核查报告、碳足迹评估报告提升管理措施。
通过焦化煤气综合利用改造减少天然气的用量;蒸汽冷凝水潜热综合利用降低公司的蒸汽使用量,充分利用蒸汽冷凝水的潜热,蒸汽冷凝水又可作为公司锅炉供水及生产补水,减少新鲜水用量;中水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新鲜水用量;固废综合利用降低固废、危废外委处置需求,有效缓解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压力,产生的蒸汽用于公司生产系统,降低了公司的用热需求。对现有储运灌装尾气处理装置进行提升改造,新增一套液氮冷凝装置代替原有的尾气冷凝装置(冷冻水),对灌装尾气进行液氮冷凝处理,减少耗电量。
二级、三级能效电机升级为一级能效电机,节约电的消耗;利用膜技术对循环水排浓水再生利用,减少了水的排放量,同时也减少了循环水的取水量,节约了因取水用的电、水的消耗。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秉承“团结、奋斗、创新”的企业理念,立志于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在保障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一直积极与职工、客户、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不断满足顾客的新要求”是百川股份的质量方针,公司通过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生产工艺流程,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了产品质量,满足了客户需求。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重视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将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在保护员工职业健康方面,公司按照职业健康体系规定,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和岗后体检,并且每年组织一次年度体检,为每位员工建立体检档案,以期达到关心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
公司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是持续发展的前提。公司一直认为,环境保护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的基本前提。平时环保的投入从短期来看是增加了成本,但从污染后再治理的成本来看,平时的投入是最经济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现在的环保投入对企业是一种压力,但同时也是企业的软实力,在未来将转化为企业竞争的硬实力。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应当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给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更要给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公司积极学习、落实有关经济及行业的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与政府、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以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为企业战略制定提供参考,合规、准确、及时地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近年来公司先后参加了多个产品及检验方法的国标、行标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10,500 | 2023年09月27日 | 4,276.08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10,500 | 2023年09月28日 | 5,2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3月04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 | 30,000 | 2024年05月14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 | 否 | 否 |
日 | 日 | 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5月05日 | 3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5月05日 | 30,000 | 2023年08月10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30,000 | 2023年12月05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30,000 | 2023年11月03日 | 13,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4,000 | 2024年01月17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4,000 | 2024年01月19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5,000 | 2024年03月01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3月08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4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4,800 | 2024年04月19日 | 4,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5月05日 | 4,900 | 2023年07月20日 | 4,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5,000 | 2024年01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5月23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1月12日 | 2,988 | 连带责任担保 | 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如皋百川 | 2023年05月05日 | 2,800 | 2023年09月06日 | 2,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20,000 | 2024年01月11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20,000 | 2024年02月28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2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2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5,300 | 2024年05月22日 | 5,3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4,000 | 2023年10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2,800 | 2024年01月10日 | 2,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日起三年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3,450 | 2023年09月25日 | 3,45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09月19日 | 3,500 | 2023年12月15日 | 3,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5月11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898.9 | 2024年05月11日 | 898.9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19年05月21日 | 30,000 | 2020年01月02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2年12月19日 | 4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2,500 | 2024年03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 | 否 | 否 |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2,500 | 2024年01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2,500 | 2024年04月07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09月19日 | 12,500 | 2023年10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1年12月17日 | 15,000 | 2022年01月0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日起三年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2年12月19日 | 15,000 | 2023年03月14日 | 1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22,000 | 2024年01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22,000 | 2024年01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22,000 | 2024年02月23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22,000 | 2024年03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05月05日 | 8,000 | 2023年08月22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8,000 | 2024年03月20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2024年06月04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 | 否 | 否 |
期日另加三年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05月05日 | 6,000 | 2023年08月17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05月05日 | 6,000 | 2023年09月05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3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19,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09月19日 | 20,000 | 2023年09月27日 | 15,286.72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2年12月19日 | 25,000 | 2023年03月27日 | 14,583.33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5,000 | 2024年01月08日 | 13,750 | 连带责任担保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1年05月19日 | 5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36,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百川科技股权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2年03月25日 | 15,000 | 2022年06月30日 | 13,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2年09月16 | 3,000 | 2022年09月30 | 2,1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 | 否 | 否 |
日 | 日 | 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2年12月19日 | 7,200 | 2023年03月31日 | 6,6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12月27日 | 2,100 | 2024年04月01日 | 2,1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0年05月21日 | 30,000 | 2020年10月29日 | 27,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3月21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09月19日 | 1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09月19日 | 10,000 | 2023年11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 否 | 否 |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2024年05月3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宁夏百川科技 | 2023年12月27日 | 15,000 | 2024年05月27日 | 1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2年09月16日 | 20,000 | 2022年10月24日 | 7,993.48 | 连带责任担保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12月27日 | 5,000 | 2024年03月28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09月19日 | 2,000 | 2023年10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12月27日 | 5,000 | 2024年01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 | 2024年01月26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2年03月01日 | 19,800 | 2022年03月10日 | 19,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海基新能源负有回购 | 否 | 否 |
义务期间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15,000 | 2024年01月08日 | 1,25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8-2024/4/8 | 是 | 否 |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23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2-2024/6/20 | 是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3年12月27日 | 5,000 | 2024年01月02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4/1/2-2024/6/28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93,886.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32,81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88,256.5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05月05日 | 2,500 | 2023年07月20日 | 1,3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3年12月27日 | 3,500 | 2024年01月09日 | 3,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海基新能源 | 2022年03月25日 | 800 | 2022年07月28日 | 547 | 连带责任担保 |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江苏百川、宁夏科技 | 2020年05月21日 | 20,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南通百川 | 2021年07月13日 | 20,000 | 2021年08月2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如皋百川股权、宁夏百川新材料部分股权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47,3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45,347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97,386.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80,16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33,603.51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70.45%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宁夏百川科技取得银行项目贷款36,630万元,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并以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股权作质押,且郑铁江、王亚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宁夏产业基金向宁夏百川科技增资2亿元,宁夏百川新材料提供担保,并以南通百川持有的如皋百川股权、宁夏百川新材料部分股权做质押。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产品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完成相关部门验收手续,进入生产阶段。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正异丁醛及丁辛醇项目”、“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打通全部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进入量产阶段。上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了公司生产规模,丰富了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和成本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GWh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项目”已完成设备升级调试,生产出合格产品。产线可兼容生产280Ah和314Ah等大规格电芯,目前产能爬坡中,进入量产阶段。上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了公司生产规模,升级、优化了公司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优势,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元/股向下修正为8.1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391,227 | 16.08% | -8,745,000 | -8,745,000 | 86,646,227 | 14.5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5,391,227 | 16.08% | -8,745,000 | -8,745,000 | 86,646,227 | 14.5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5,391,227 | 16.08% | -8,745,000 | -8,745,000 | 86,646,227 | 14.5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7,780,032 | 83.92% | 9,820,989 | 9,820,989 | 507,601,021 | 85.4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7,780,032 | 83.92% | 9,820,989 | 9,820,989 | 507,601,021 | 85.4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 |
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93,171,259 | 100.00% | 1,075,989 | 1,075,989 | 594,247,24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由于“百川转2”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2)其他增减变动为报告期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高管锁定股重新计算及报告期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并按25%锁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会摊薄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郑铁江 | 83,767,500 | 8,895,000 | 74,872,500 | 高管锁定股 | 2024-1-2 | |
郑江 | 11,623,727 | 11,623,727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翁军伟 | 22,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蒋国强 | 37,500 | 37,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
股份总数的25% | ||||||
曹彩娥 | 22,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陈慧敏 | 22,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孙百亚 | 22,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曹圣平 | 22,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合计 | 95,391,227 | 8,895,000 | 150,000 | 86,646,22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9,19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郑铁江 | 境内自然人 | 16.80% | 99,830,000.00 | 0.00 | 74,872,500.00 | 24,957,500.00 | 质押 | 38,487,500.00 |
惠宁 | 境内自然人 | 3.61% | 21,439,924.00 | 0.00 | 0.00 | 21,439,924.00 | 不适用 | 0.00 |
郑江 | 境内自然人 | 2.61% | 15,498,303.00 | 0.00 | 11,623,727.00 | 3,874,576.00 | 不适用 | 0.00 |
王亚娟 | 境内自然人 | 1.35% | 8,000,000.00 | 0.00 | 0.00 | 8,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5% | 7,443,533.00 | 2,984,510.00 | 0.00 | 7,443,533.00 | 不适用 | 0.00 |
李土棠 | 境内自然人 | 0.80% | 4,733,216.00 | 4,733,216.00 | 0.00 | 4,733,216.00 | 不适用 | 0.00 |
唐龙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072,900.00 | 2,072,900.00 | 0.00 | 2,072,900.00 | 不适用 | 0.00 |
中信证券 | 国有法人 | 0.33% | 1,983,926 | - | 0.00 | 1,983,926 | 不适用 | 0.00 |
股份有限公司 | .00 | 149,744.00 | .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6% | 1,519,365.00 | 622,806.00 | 0.00 | 1,519,365.00 | 不适用 | 0.00 |
冯春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389,732.00 | 1,389,732.00 | 0.00 | 1,389,732.00 | 不适用 | 0.0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郑铁江 | 24,95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57,500.00 | |||||
惠宁 | 21,439,9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39,924.00 | |||||
王亚娟 | 8,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443,5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43,533.00 | |||||
李土棠 | 4,733,2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33,216.00 | |||||
郑江 | 3,874,5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4,576.00 | |||||
唐龙 | 2,072,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2,9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83,9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3,926.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19,3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9,365.00 | |||||
冯春 | 1,389,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9,732.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曹彩娥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0 | 3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陈慧敏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0 | 3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翁军伟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3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蒋国强 | 董事兼总经理 | 现任 | 0 | 50,000 | 0 | 50,000 | 0 | 0 | 0 |
曹圣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3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孙百亚 | 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3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合计 | -- | -- | 0 | 200,000 | 0 | 200,000 | 0 | 0 | 0 |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修正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百川转2”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6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百川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6元/股调整为10.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5日起开始生效。
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元/股向下修正为8.1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 (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百川转2 | 2023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18日 | 9,780,000 | 978,000,000.00 | 11,159,400.00 | 1,082,079 | 0.18% | 966,840,600.00 | 98.86%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79,989 | 67,998,900.00 | 7.03%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74,177 | 67,417,700.00 | 6.97% |
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0,780 | 19,078,000.00 | 1.97% |
4 | 惠宁 | 境内自然人 | 148,800 | 14,880,000.00 | 1.54%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5,813 | 12,581,300.00 | 1.30% |
6 | UBS AG | 境外法人 | 121,747 | 12,174,700.00 | 1.26%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7,190 | 11,719,000.00 | 1.21%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510 | 11,551,000.00 | 1.19% |
9 | 孙莹 | 境内自然人 | 103,430 | 10,343,000.00 | 1.07%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000 | 10,300,000.00 | 1.07%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853,341.5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1.92%,主要原因是:
2024年上半年,化工板块需求好转,主要化工产品价格稳中上涨,个别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叠加宁夏基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公司化工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随着市场行情逐步稳定,下游需求好转,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稳定公司正常的经营利润。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公司负债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指标以及同期对比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本年度可转债资信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在对公司的行业、经营及财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了《2022年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由于2023年公司亏损等原因,上海新世纪将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由AA-下调至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百川转2”信用评级结果由AA-下调至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132】。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未来公司偿付“百川转2”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以及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取得融资等。公司将保持合理的资金,为未来“百川转2”出现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回售与赎回条款及到期还本付息的情形提前做好准备。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46 | 0.43 | 6.98% |
资产负债率 | 80.41% | 79.16% | 1.25% |
速动比率 | 0.28 | 0.22 | 27.2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791.15 | -7,148.83 | 208.9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5.41% | 2.35% | 3.06% |
利息保障倍数 | 0.84 | -0.07 | 1,300.0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98 | 0.73 | 171.2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79 | 1.19 | 134.4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6,338,820.71 | 756,744,447.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1,720.8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87,797,421.75 | 353,836,831.90 |
应收款项融资 | 42,252,064.60 | 48,036,443.85 |
预付款项 | 109,622,201.89 | 45,060,840.9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094,531.84 | 9,178,615.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68,081,578.78 | 1,228,220,540.9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7,568,354.13 | 10,937,794.6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338,142.64 | 40,224,724.42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0,054,837.18 | 2,492,240,240.2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28,782.67 | 13,767,464.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330,466,858.46 | 4,442,777,830.16 |
在建工程 | 2,833,633,304.04 | 3,663,317,689.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5,048,172.87 | 257,551,907.2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8,431,626.78 | 393,847,013.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954,223.70 | 126,183,149.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746,718.12 | 51,463,786.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55,509,686.64 | 8,948,908,840.71 |
资产总计 | 12,285,564,523.82 | 11,441,149,080.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70,495,346.84 | 2,896,053,271.3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85,222.5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12,811,383.91 | 375,926,857.19 |
应付账款 | 1,622,608,157.13 | 1,824,661,934.3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4,199,429.90 | 32,141,469.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271,000.11 | 45,760,296.20 |
应交税费 | 18,375,670.35 | 5,547,239.52 |
其他应付款 | 7,515,872.25 | 8,379,898.00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5,350,473.45 | 653,345,965.25 |
其他流动负债 | 5,556,101.64 | 3,879,337.91 |
流动负债合计 | 7,035,183,435.58 | 5,846,381,491.5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02,806,083.13 | 1,609,391,515.19 |
应付债券 | 832,146,266.87 | 811,435,271.3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768,374,766.45 | 747,729,430.6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773,037.19 | 37,739,379.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9,793.43 | 4,100,585.9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43,479,947.07 | 3,210,396,182.23 |
负债合计 | 9,878,663,382.65 | 9,056,777,673.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94,247,248.00 | 593,171,25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16,026,538.67 | 218,505,823.9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22,651,424.53 | 811,788,449.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7,687.28 | -251,115.15 |
专项储备 | 574,113.44 | 1,111,490.06 |
盈余公积 | 88,648,499.45 | 88,648,499.4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1,142,625.90 | 149,289,284.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3,042,762.71 | 1,862,263,690.63 |
少数股东权益 | 433,858,378.46 | 522,107,716.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06,901,141.17 | 2,384,371,407.1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85,564,523.82 | 11,441,149,080.98 |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元庆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381,203.49 | 7,189,275.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80,995.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872,664.41 | |
预付款项 | 6,863,314.53 | 293,213.87 |
其他应收款 | 104,332,908.18 | 71,751,678.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394.19 | 23,385.2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375.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469,484.80 | 80,824,924.5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62,005,971.73 | 962,005,971.73 |
长期股权投资 | 2,480,863,103.49 | 2,480,901,784.8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051,084.32 | 4,385,034.10 |
在建工程 | 7,752,578.29 | 5,456,301.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21,003.35 | 1,118,212.9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799.92 | 229,599.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67,779.54 | 18,178,761.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6,521.00 | 584,260.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77,284,841.64 | 3,472,859,927.61 |
资产总计 | 3,650,754,326.44 | 3,553,684,852.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228,758.14 | 101,128,547.2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3,459,789.00 | 36,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7,296,668.66 | 21,616,005.6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517,621.85 | 356,733.70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8,000.00 | 3,659,616.94 |
应交税费 | 511,139.99 | 146,229.06 |
其他应付款 | 547,071,826.58 | 562,878,168.3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222,744.73 | 1,879,229.55 |
其他流动负债 | 1,107,290.84 | 46,375.38 |
流动负债合计 | 849,783,839.79 | 727,710,905.7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832,146,266.87 | 811,435,271.3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2,146,266.87 | 859,935,271.36 |
负债合计 | 1,681,930,106.66 | 1,587,646,177.1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94,247,248.00 | 593,171,25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16,026,538.67 | 218,505,823.9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8,093,940.25 | 827,230,964.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648,499.45 | 88,648,499.45 |
未分配利润 | 231,807,993.41 | 238,482,127.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68,824,219.78 | 1,966,038,674.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50,754,326.44 | 3,553,684,852.1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35,468,585.05 | 2,081,165,126.24 |
其中:营业收入 | 2,635,468,585.05 | 2,081,165,126.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78,474,411.98 | 2,170,972,376.91 |
其中:营业成本 | 2,355,508,269.48 | 2,014,786,186.1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768,878.46 | 8,696,372.17 |
销售费用 | 15,250,045.50 | 14,308,736.86 |
管理费用 | 39,265,815.94 | 41,200,920.71 |
研发费用 | 65,446,740.32 | 42,339,335.38 |
财务费用 | 92,234,662.28 | 49,640,825.6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058,444.77 | 59,193,779.23 |
利息收入 | 4,588,026.43 | 6,358,060.49 |
加:其他收益 | 19,249,619.06 | 7,118,189.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681.40 | 125,458.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681.40 | -124,781.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46,943.37 | 618,643.0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51,496.51 | -7,437,335.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080,930.26 | -4,932,323.5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37,961.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419,627.33 | -92,576,657.51 |
加:营业外收入 | 484,006.18 | 3,200,727.46 |
减:营业外支出 | 690,447.15 | 928,492.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30,213,186.36 | -90,304,422.97 |
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609,182.85 | -22,680,642.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04,003.51 | -67,623,780.4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04,003.51 | -67,623,780.4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853,341.58 | -62,903,757.6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249,338.07 | -4,720,022.8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27.87 | 21,289.9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27.87 | 21,289.9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7.87 | 21,289.9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7.87 | 21,289.9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607,431.38 | -67,602,490.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856,769.45 | -62,882,467.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8,249,338.07 | -4,720,022.8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元庆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21,060,628.61 | 79,090,060.10 |
减:营业成本 | 216,411,311.09 | 78,669,918.36 |
税金及附加 | 242,865.88 | 152,739.45 |
销售费用 | 132,391.40 | 175,426.99 |
管理费用 | 8,221,499.82 | 6,814,294.8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710,896.82 | 4,448,538.80 |
其中:利息费用 | 4,713,201.50 | 4,908,163.06 |
利息收入 | 95,294.71 | 221,434.99 |
加:其他收益 | 23,275.99 | 189,867.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681.40 | -124,781.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681.40 | -124,781.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2,222.2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420.82 | -130,107.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06,320.99 | -11,013,657.21 |
加:营业外收入 | 1,231.85 | 318.60 |
减:营业外支出 | 158,062.99 | 49,015.6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63,152.13 | -11,062,354.21 |
减:所得税费用 | -2,089,017.67 | -2,694,315.3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74,134.46 | -8,368,038.9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74,134.46 | -8,368,038.9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74,134.46 | -8,368,038.9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84,936,885.63 | 1,588,741,382.8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0,438,291.86 | 74,572,555.0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24,819.58 | 20,797,242.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9,899,997.07 | 1,684,111,180.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67,108,119.04 | 1,379,254,766.9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3,519,333.33 | 143,558,067.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633,118.02 | 20,559,663.4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907,215.92 | 45,830,076.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7,167,786.31 | 1,589,202,57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32,210.76 | 94,908,605.8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4,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2,61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7,529.20 | 8,828,656.7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7,529.20 | 144,031,271.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1,984,054.28 | 989,408,952.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00 | 31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65,4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2,484,054.28 | 1,308,074,352.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2,276,525.08 | -1,164,043,080.9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09,208,259.97 | 2,928,930,675.2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1,708,259.97 | 2,928,930,675.2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38,801,617.99 | 1,889,113,322.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3,739,534.81 | 140,229,668.4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037,093.04 | 143.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74,578,245.84 | 2,029,343,134.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30,014.13 | 899,587,541.0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39,025.25 | 1,441,677.9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75,274.94 | -168,105,256.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319,140.32 | 552,690,457.4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7,443,865.38 | 384,585,201.3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8,551,921.92 | 61,479,384.3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7,588.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802.55 | 411,620.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671,724.47 | 62,918,594.0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4,180,129.02 | 102,371,638.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06,590.33 | 4,150,714.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6,055.13 | 535,028.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8,667.66 | 2,104,330.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871,442.14 | 109,161,71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0,282.33 | -46,243,118.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2,63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92,63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81,772.33 | 2,227,321.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1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1,772.33 | 52,237,321.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772.33 | -47,344,686.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0,260,000.00 | 113,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694,563.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260,000.00 | 194,694,563.0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3,500,000.00 | 55,295,4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37,271.83 | 34,566,556.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09,100.36 | 143.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246,372.19 | 89,862,099.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3,627.81 | 104,832,463.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32,137.81 | 11,244,658.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8,501.69 | 2,547,950.4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0,639.50 | 13,792,608.5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3,171,259.00 | 218,505,823.95 | 811,788,449.00 | -251,115.15 | 1,111,490.06 | 88,648,499.45 | 149,289,284.32 | 1,862,263,690.63 | 522,107,716.53 | 2,384,371,407.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3,171,259.00 | 218,505,823.95 | 811,788,449.00 | -251,115.15 | 1,111,490.06 | 88,648,499.45 | 149,289,284.32 | 1,862,263,690.63 | 522,107,716.53 | 2,384,371,407.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3,427.87 | -537,376.62 | 101,853,341.58 | 110,779,072.08 | -88,249,338.07 | 22,529,734.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7.87 | 101,853,341.58 | 101,856,769.45 | -88,249,338.07 | 13,607,431.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9,459,679.25 | 9,459,679.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9,459,679.25 | 9,459,679.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37,376.62 | -537,376.62 | -537,376.62 | ||||||||||||
1.本期提取 | 6,850,778.40 | 6,850,778.40 | 6,850,778.40 | ||||||||||||
2.本期使用 | 7,388,155.02 | 7,388,155.02 | 7,388,155.0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47,248.00 | 216,026,538.67 | 822,651,424.53 | -247,687.28 | 574,113.44 | 88,648,499.45 | 251,142,625.90 | 1,973,042,762.71 | 433,858,378.46 | 2,406,901,141.1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3,165,169.00 | 222,357,483.10 | 823,065,610.02 | -259,842.41 | 239,017.39 | 88,648,499.45 | 645,071,841.71 | 2,372,287,778.26 | 614,786,333.28 | 2,987,074,111.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3,165,169.00 | 222,357,483.10 | 823,065,610.02 | -259,842.41 | 239,017.39 | 88,648,499.45 | 645,071,841.71 | 2,372,287,778.26 | 614,786,333.28 | 2,987,074,111.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21,289.99 | 16,065.39 | -92,562,151.18 | -92,500,334.87 | -4,720,022.86 | -97,220,357.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289.99 | -62,903,757.63 | -62,882,467.64 | -4,720,022.86 | -67,602,490.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24,460.93 | 24,460.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24,460.93 | 24,460.9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
4.其他 | |||||||||||||||
(四)所有 |
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065.39 | 16,065.39 | 16,065.39 | ||||||||||||
1.本期提取 | 5,663,833.80 | 5,663,833.80 | 5,663,833.80 | ||||||||||||
2.本期使用 | 5,647,768.41 | 5,647,768.41 | 5,647,768.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3,168,207.00 | 222,350,298.55 | 823,094,217.50 | -238,552.42 | 255,082.78 | 88,648,499.45 | 552,509,690.53 | 2,279,787,443.39 | 610,066,310.42 | 2,889,853,753.8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3,171,259.00 | 218,505,823.95 | 827,230,964.72 | 88,648,499.45 | 238,482,127.87 | 1,966,038,674.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3,171,259.00 | 218,505,823.95 | 827,230,964.72 | 88,648,499.45 | 238,482,127.87 | 1,966,038,674.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6,674,134.46 | 2,785,544.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74,134.46 | -6,674,134.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9,459,679.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075,989.00 | -2,479,285.28 | 10,862,975.53 | 9,459,679.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47,248.00 | 216,026,538.67 | 838,093,940.25 | 88,648,499.45 | 231,807,993.41 | 1,968,824,219.78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3,165,169.00 | 222,357,483.10 | 827,172,450.97 | 88,648,499.45 | 289,773,583.48 | 2,021,117,186.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3,165,169.00 | 222,357,483.10 | 827,172,450.97 | 88,648,499.45 | 289,773,583.48 | 2,021,117,186.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38,026,432.46 | -38,001,971.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8,038.91 | -8,368,038.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24,460.93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038.00 | -7,184.55 | 28,607.48 | 24,460.9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658,393.55 | -29,658,393.5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3,168,20 | 222,350,29 | 827,201,05 | 88,648,499 | 251,747,15 | 1,983,115, |
7.00 | 8.55 | 8.45 | .45 | 1.02 | 214.4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原名为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2年7月1日成立。2006年12月根据股东会决议,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200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966.37万元按1:0.9721的比例折为股本5,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名称为“百川股份”,股票代码“002455”。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上年末,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9,317.1259万股,注册资本为59,317.1259万元。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1,075,989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9,424.7248万股。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确认、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本公司根据账龄判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程度,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存货减值的估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本公司在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1)影响资产减值的事项是否已经发生;2)资产继续使用或处置而预期可获得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3)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的重要假设是否适当。
(3)本公司所采用的用于确定减值的相关假设,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方法中所采用的盈利状况、折现率及增长率假设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现值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司的上述长期资产出现减值。
(4)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5)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5,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质押及抵押资产、开立保函等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等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期章的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的信用评级不高,历史上虽未发生票据违约,但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基于商业信用签发,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其他销售货款 |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销售款 |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的信用评级不高,历史上虽未发生票据违约,但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20、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专用及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4)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长期资产减值”。
(4)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长期资产减值”。
28、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出让期限 |
专有技术 | 15 | 预计受益期限 |
软件 | 5-10 | 预计受益期限 |
产品市场特许权 | 2 | 预计受益期限 |
排污权 | 5 | 预计受益期限 |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9、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30、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5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催化剂 | 10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福利分房 | 5年 | 服务期限 |
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 5年 | 预计受益期限 |
31、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2、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4、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化工产品、石墨负极材料以及磷酸铁锂电池和储能业务。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国外销售以出口商品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办妥交单手续后确认收入实现。国内销售由公司负责运输的,以商品发运至客户,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实现;由客户自提的,以商品出库,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销售激励措施、客户奖励积分、续约选择权、针对未来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折扣等,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
(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5)售后回购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6)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除财政将贴息资金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财政将贴息资金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使用权资产”和“34、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42、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43、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债务重组
1.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 | 不适用 | 0.00 |
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按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 4%;1.52元/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25% |
百川化学(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无锡恒大百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 |
无锡时代百川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 |
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 9% |
宁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 | 25% |
宁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江苏亿博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江苏海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海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江苏海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税率 |
2、税收优惠
南通百川2013年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0450,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适用税率为15%。海基新能源2019年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复审,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2337,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适用税率为15%。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宁夏百川新材料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的通知》(宁政发〔2012〕97号),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从取得第一笔生产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至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2024年度宁夏百川新材料适用12%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宁夏百川科技适用9%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宁夏新创、江苏亿博利、江苏海高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文件精神,本公司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354.98 | 63,693.64 |
银行存款 | 317,392,510.40 | 331,255,446.68 |
其他货币资金 | 928,894,955.33 | 425,425,307.57 |
合计 | 1,246,338,820.71 | 756,744,447.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3,302.41 | 7,216.56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58,571,407.67 | 335,453,082.28 |
借款保证金 | 50,000,000.00 | 83,0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4,308,234.00 | 4,303,857.29 |
保函保证金 | 2,845,945.66 | 870,000.00 |
因经营诉讼导致的被冻结资金 | 13,169,368.00 | 1,798,368.00 |
合计 | 928,894,955.33 | 425,425,307.5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61,720.84 | |
其中: | ||
结售汇合约 | 961,720.84 | |
合计 | 961,720.84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7,845,473.81 | 334,230,178.46 |
1至2年 | 64,548,722.02 | 34,080,708.42 |
2至3年 | 5,296,269.06 | 11,429,708.10 |
3年以上 | 19,448,215.90 | 22,152,495.07 |
3至4年 | 10,627,910.70 | 12,934,922.75 |
4至5年 | 8,807,575.60 | 8,451,172.32 |
5年以上 | 12,729.60 | 766,400.00 |
合计 | 537,138,680.79 | 401,893,090.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377,512.18 | 2.68% | 14,377,512.18 | 100.00% | 21,407,454.52 | 5.33% | 18,380,545.08 | 85.86% | 3,026,909.44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 | 522,761,168.61 | 97.32% | 34,963,746.86 | 6.69% | 487,797,421.75 | 380,485,635.53 | 94.67% | 29,675,713.07 | 7.80% | 350,809,922.46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522,761,168.61 | 97.32% | 34,963,746.86 | 6.69% | 487,797,421.75 | 380,485,635.53 | 94.67% | 29,675,713.07 | 7.80% | 350,809,922.46 |
合计 | 537,138,680.79 | 100.00% | 49,341,259.04 | 487,797,421.75 | 401,893,090.05 | 100.00% | 48,056,258.15 | 353,836,831.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6,879,680.00 | 6,879,680.00 | 6,879,680.00 | 6,879,680.00 | 100.00% | 诉讼,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 | 11,457,427.62 | 8,430,518.18 | 4,427,485.28 | 4,427,485.28 | 100.00% | 破产重整,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3 | 1,764,042.00 | 1,764,042.00 | 1,764,042.00 | 1,764,042.00 | 100.00% | 诉讼,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4 | 1,258,455.30 | 1,258,455.30 | 1,258,455.30 | 1,258,455.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5 | 35,120.00 | 35,120.00 | 35,120.00 | 35,1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6 | 12,729.60 | 12,729.60 | 12,729.60 | 12,729.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1,407,454.52 | 18,380,545.08 | 14,377,512.18 | 14,377,512.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销售货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43,417,988.53 | 22,170,899.44 | 5.00% |
1-2年 | 64,548,722.02 | 6,454,872.20 | 10.00% |
2-3年 | 5,296,269.06 | 1,588,880.72 | 30.00% |
3-4年 | 9,498,189.00 | 4,749,094.50 | 5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522,761,168.61 | 34,963,746.8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80,545.08 | 4,003,032.90 | 14,377,512.1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75,713.07 | 8,610,761.87 | 3,323,080.00 | 351.92 | 34,963,746.86 | |
合计 | 48,056,258.15 | 8,610,761.87 | 7,326,112.90 | 351.92 | 49,341,259.04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未发生应收账款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59,851,105.86 | 59,851,105.86 | 10.75% | 2,992,555.29 | |
单位2 | 20,535,446.59 | 20,535,446.59 | 3.69% | 1,026,772.33 | |
单位3 | 18,870,379.08 | 2,904,074.40 | 21,774,453.48 | 3.91% | 1,416,909.56 |
单位4 | 20,250,000.00 | 20,250,000.00 | 3.64% | 2,025,000.00 | |
单位5 | 20,019,894.08 | 20,019,894.08 | 3.60% | 2,001,989.41 | |
合计 | 139,526,825.61 | 2,904,074.40 | 142,430,900.01 | 25.59% | 9,463,226.59 |
4、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9,230,751.71 | 1,662,397.58 | 17,568,354.13 | 11,538,607.64 | 600,813.04 | 10,937,794.60 |
合计 | 19,230,751.71 | 1,662,397.58 | 17,568,354.13 | 11,538,607.64 | 600,813.04 | 10,937,794.60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1,061,584.54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
合计 | 1,061,584.54 |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2,252,064.60 | 48,036,443.85 |
合计 | 42,252,064.60 | 48,036,443.85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15,536,155.12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815,536,155.12 |
(3) 其他说明
坏账准备的说明: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公允价值的说明: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094,531.84 | 9,178,615.72 |
合计 | 24,094,531.84 | 9,178,615.72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补贴款 | 4,210,000.00 | |
保证金及押金 | 22,360,600.00 | 8,853,600.00 |
其他 | 310,538.78 | 2,044,775.12 |
合计 | 26,881,138.78 | 10,898,375.1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128,138.78 | 8,000,362.24 |
1至2年 | 65,000.00 | 209,412.88 |
2至3年 | 190,000.00 | 229,000.00 |
3年以上 | 2,498,000.00 | 2,459,600.00 |
3至4年 | 904,000.00 | 2,459,000.00 |
4至5年 | 1,594,000.00 | |
5年以上 | 600.00 | |
合计 | 26,881,138.78 | 10,898,375.1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10,000.00 | 15.66% | 4,210,0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671,138.78 | 84.34% | 2,786,606.94 | 12.29% | 19,884,531.84 | 10,898,375.12 | 100.00% | 1,719,759.40 | 15.78% | 9,178,615.7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671,138.78 | 84.34% | 2,786,606.94 | 12.29% | 19,884,531.84 | 10,898,375.12 | 100.00% | 1,719,759.40 | 15.78% | 9,178,615.72 |
合计 | 26,881,138.78 | 100.00% | 2,786,606.94 | 24,094,531.84 | 10,898,375.12 | 100.00% | 1,719,759.40 | 15.78% | 9,178,615.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政府补贴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政府补贴款 | 4,210,0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4,210,0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918,138.78 | 995,906.94 | 5.00% |
1-2年 | 65,000.00 | 6,500.00 | 10.00% |
2-3年 | 190,000.00 | 57,000.00 | 30.00% |
3-4年 | 904,000.00 | 452,000.00 | 50.00% |
4-5年 | 1,594,000.00 | 1,275,2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2,671,138.78 | 2,786,606.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19,159.40 | 600.00 | 1,719,759.4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143,745.25 | 1,143,745.25 |
本期转回 | 76,297.71 | 600.00 | 76,897.71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786,606.94 | 2,786,606.9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19,759.40 | 1,143,745.25 | 76,897.71 | 2,786,606.94 | ||
合计 | 1,719,759.40 | 1,143,745.25 | 76,897.71 | 2,786,606.9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押金、保证金 | 7,500,000.00 | 1年以内 | 27.90% | 375,000.00 |
单位2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0 | 1年以内 | 22.32% | 300,000.00 |
单位3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0 | 1年以内 | 22.32% | 300,000.00 |
单位4 | 应收政府补贴 | 3,010,000.00 | 1年以内 | 11.20% | |
单位5 | 押金、保证金 | 2,588,000.00 | 2-5年 | 9.63% | 1,754,200.00 |
合计 | 25,098,000.00 | 93.37% | 2,729,200.00 |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5,217,989.18 | 95.98% | 42,546,470.02 | 94.42% |
1至2年 | 4,401,412.71 | 4.02% | 2,514,370.91 | 5.58% |
2至3年 | 2,800.00 | 0.00% | ||
合计 | 109,622,201.89 | 45,060,840.93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1 | 9,541,174.28 | 8.7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未结算 |
单位2 | 8,270,762.17 | 7.54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未结算 |
单位3 | 8,237,246.44 | 7.51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未结算 |
单位4 | 7,470,186.83 | 6.81 | 1年以内 | 预付货款未结算 |
单位5 | 6,322,409.09 | 5.77 | 2年以内 | 预付货款未结算 |
合计 | 39,841,778.81 | 36.33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0,829,889.69 | 2,018,359.97 | 368,811,529.72 | 339,553,071.62 | 102,797,852.19 | 236,755,219.43 |
在产品 | 409,248,032.77 | 111,627,767.72 | 297,620,265.05 | 402,074,211.63 | 96,763,681.70 | 305,310,529.93 |
库存商品 | 737,725,761.70 | 136,075,977.69 | 601,649,784.01 | 869,201,820.05 | 183,047,028.45 | 686,154,791.60 |
合计 | 1,517,803,684.16 | 249,722,105.38 | 1,268,081,578.78 | 1,610,829,103.30 | 382,608,562.34 | 1,228,220,540.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2,797,852.19 | 8,624,995.85 | 109,404,488.07 | 2,018,359.97 | ||
在产品 | 96,763,681.70 | 115,464,247.92 | 100,600,161.90 | 111,627,767.72 | ||
库存商品 | 183,047,028.45 | 128,276,242.85 | 175,247,293.61 | 136,075,977.69 | ||
合计 | 382,608,562.34 | 252,365,486.62 | 385,251,943.58 | 249,722,105.38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592,412.03 | 1,316,977.27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2,745,730.61 | 38,907,747.15 |
合计 | 33,338,142.64 | 40,224,724.42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恒大百川 | 249,803.67 | -37,759.30 | 212,044.37 | |||||||||
时代百川 | 13,517,660.40 | -922.10 | 13,516,738.30 | |||||||||
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
小计 | 13,767,464.07 | 10,500,000.00 | -38,681.40 | 24,228,782.67 | ||||||||
合计 | 13,767,464.07 | 10,500,000.00 | -38,681.40 | 24,228,782.6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330,466,858.46 | 4,442,777,830.16 |
合计 | 5,330,466,858.46 | 4,442,777,830.16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及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3,857,127.83 | 4,517,157,570.89 | 14,056,706.15 | 82,831,590.55 | 6,097,902,995.42 |
2.本期增加 | 79,362,090.88 | 1,078,323,580.99 | 26,659.29 | 3,266,019.76 | 1,160,978,350.92 |
金额 | |||||
(1)购置 | 12,617,100.77 | 26,659.29 | 3,266,019.76 | 15,909,779.8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9,362,090.88 | 1,065,706,480.22 | 1,145,068,571.1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90,861.10 | 5,090,861.10 | |||
(1)处置或报废 | 5,090,861.10 | 5,090,861.10 | |||
4.期末余额 | 1,563,219,218.71 | 5,590,390,290.78 | 14,083,365.44 | 86,097,610.31 | 7,253,790,485.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6,485,652.43 | 1,330,288,546.64 | 11,344,064.40 | 37,006,901.79 | 1,655,125,16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780,134.13 | 230,965,360.31 | 508,160.09 | 4,828,108.89 | 273,081,763.42 |
(1)计提 | 36,780,134.13 | 230,965,360.31 | 508,160.09 | 4,828,108.89 | 273,081,763.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83,301.90 | 4,883,301.90 | |||
(1)处置或报废 | 4,883,301.90 | 4,883,301.90 | |||
4.期末余额 | 313,265,786.56 | 1,556,370,605.05 | 11,852,224.49 | 41,835,010.68 | 1,923,323,626.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9,953,432.15 | 4,034,019,685.73 | 2,231,140.95 | 44,262,599.63 | 5,330,466,858.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7,371,475.40 | 3,186,869,024.25 | 2,712,641.75 | 45,824,688.76 | 4,442,777,830.1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期末固定资产中存在子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及宁夏百川科技部分房产账面净值30,200.83万元房产由于竣工备案资料正在审查中尚未办理房产证。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06,177,163.01 | 3,640,414,730.35 |
工程物资 | 27,456,141.03 | 22,902,959.36 |
合计 | 2,833,633,304.04 | 3,663,317,689.7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宁夏百川新材料公用工程 | 525,324,926.89 | 525,324,926.89 | 492,200,535.34 | 492,200,535.34 | ||
锂电材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 299,674,642.75 | 299,674,642.75 | 268,118,270.64 | 268,118,270.64 | ||
正极材料项目(磷酸铁磷酸铁锂) | 527,859,417.98 | 527,859,417.98 | 464,979,446.29 | 464,979,446.29 | ||
石墨负极材料三期项目 | 1,366,698,607.71 | 1,366,698,607.71 | 1,214,390,062.76 | 1,214,390,062.76 | ||
正异丁醛丁辛醇项目 | 1,171,756,824.88 | 1,171,756,824.88 | ||||
宁夏科技固废焚烧车间 | 78,866,989.39 | 78,866,989.39 | ||||
海基综合楼 | 18,067,983.68 | 18,067,983.68 | ||||
其他零星工程 | 7,752,578.29 | 7,752,578.29 | 10,901,606.76 | 10,901,606.76 | ||
合计 | 2,806,177,163.01 | 2,806,177,163.01 | 3,640,414,730.35 | 3,640,414,730.3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宁夏百川新材料公用工程 | 492,200,535.34 | 33,124,391.55 | 525,324,926.89 | 13,601,456.27 | 1,919,397.32 | 4.22% | 其他 | |||||
锂电材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 224,113,700.00 | 268,118,270.64 | 31,556,372.11 | 299,674,642.75 | 133.72% | 95% | 13,808,293.27 | 3,205,753.97 | 4.22%1 | 其他 | ||
正极材料项目(磷酸铁磷酸铁锂) | 410,675,900.00 | 464,979,446.29 | 62,879,971.69 | 527,859,417.98 | 128.53% | 95% | 43,551,726.70 | 9,341,565.80 | 5.50% | 其他 | ||
石墨负极材料三期项目 | 1,420,126,300.00 | 1,214,390,062.76 | 152,308,544.95 | 1,366,698,607.71 | 96.24% | 90% | 142,504,703.73 | 40,607,896.51 | 4.20%2 | 募集资金 | ||
正异丁醛丁辛醇项目 | 757,067,000.00 | 1,171,756,824.88 | 23,853,330.05 | 1,116,743,165.54 | 78,866,989.39 | 157.93% | 100% | 72,569,759.69 | 其他 | |||
合计 | 2,811,982,900.00 | 3,611,445,139.91 | 303,722,610.35 | 1,116,743,165.54 | 2,798,424,584.72 | 286,035,939.66 | 55,074,613.60 |
注:1 锂电材料资源化利用项目本期利息资本化率为4.22%-5.5%2 石墨负极材料三期项目本期利息资本化率为4.2%-8.23%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27,456,141.03 | 27,456,141.03 | 22,902,959.36 | 22,902,959.36 | ||
合计 | 27,456,141.03 | 27,456,141.03 | 22,902,959.36 | 22,902,959.36 |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产品市场特许权 | 软件 | 专利使用权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749,004.24 | 681,780.45 | 9,903,494.41 | 52,835,981.86 | 279,834.90 | 310,450,095.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351.64 | 14,000,000.00 | 14,173,351.64 | |||
(1)购置 | 173,351.64 | 14,000,000.00 | 14,173,351.6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6,749,004.24 | 681,780.45 | 10,076,846.05 | 66,835,981.86 | 279,834.90 | 324,623,447.5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614,825.36 | 681,780.45 | 3,690,747.17 | 5,861,864.52 | 48,971.16 | 52,898,188.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72,503.73 | 646,476.46 | 3,244,114.02 | 13,991.76 | 6,677,085.97 | |
(1)计提 | 2,772,503.73 | 646,476.46 | 3,244,114.02 | 13,991.76 | 6,677,085.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387,329.09 | 681,780.45 | 4,337,223.63 | 9,105,978.54 | 62,962.92 | 59,575,274.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361,675.15 | 5,739,622.42 | 57,730,003.32 | 216,871.98 | 265,048,172.87 | |
2.期初账面 | 204,134,178.88 | 6,212,747.24 | 46,974,117.34 | 230,863.74 | 257,551,907.20 |
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海基新能源 | 1,975,281.21 | 1,975,281.21 | ||||
合计 | 1,975,281.21 | 1,975,281.21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海基新能源 | 1,975,281.21 | 1,975,281.21 | ||||
合计 | 1,975,281.21 | 1,975,281.2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其他说明2020年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控股合并海基新能源,商誉为合并成本大于海基新能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商誉197.53万元,2023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29,599.94 | 599,449.54 | 87,087.47 | 741,962.01 | |
催化剂 | 375,760,825.99 | 15,668,291.95 | 25,403,430.09 | 366,025,687.85 | |
福利分房 | 11,411,803.63 | 11,411,803.63 | |||
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 6,444,783.56 | 5,772,905.04 | 1,965,515.31 | 10,252,173.29 | |
合计 | 393,847,013.12 | 22,040,646.53 | 27,456,032.87 | 388,431,626.78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应收款款项坏账准备 | 50,869,410.68 | 7,598,808.91 | 48,517,562.25 | 7,328,379.7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686,698.12 | 253,004.72 | 675,898.96 | 101,384.84 |
存货跌价准备 | 249,722,105.38 | 31,187,290.40 | 382,608,562.34 | 47,697,499.52 |
可抵扣亏损 | 461,196,883.95 | 79,372,660.69 | 357,724,162.83 | 66,125,945.30 |
长期资产计税差异 | 28,019,735.77 | 1,339,498.62 | 22,935,879.28 | 3,440,381.89 |
递延收益 | 9,192,637.52 | 4,202,960.36 | 9,455,284.28 | 1,386,775.03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685,222.53 | 102,783.38 | ||
合计 | 800,687,471.42 | 123,954,223.70 | 822,602,572.47 | 126,183,149.6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合并海基新能源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形成 | 7,346,262.59 | 1,101,939.39 | 7,544,662.42 | 1,131,699.36 |
集团内资本化利息 | 15,934,340.78 | 2,415,103.34 | 16,503,593.14 | 2,484,969.82 |
固定资产计税差异 | 700,636.13 | 88,863.46 | 999,410.96 | 121,117.7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63,912.06 | 629,629.11 | 4,737,619.20 | 362,799.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61,720.84 | 144,258.13 | ||
合计 | 28,106,872.40 | 4,379,793.43 | 29,785,285.72 | 4,100,585.9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954,223.70 | 126,183,149.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9,793.43 | 4,100,585.9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62,291,279.19 | 154,095,263.62 |
资产减值准备 | 1,258,455.30 | 1,258,455.30 |
合计 | 263,549,734.49 | 155,353,718.9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度 | 32,341,968.65 | 33,602,508.10 | |
2029年度 | 83,090,855.95 | 39,021,353.60 | |
2030年度 | |||
2031年度 | 4,686,093.18 | 4,686,093.18 | |
2032年度 | 12,313,049.44 | 12,313,049.44 | |
2033年度 | 62,837,297.39 | 64,472,259.30 | |
2034年度 | 147,475,724.97 | ||
合计 | 342,744,989.58 | 154,095,263.62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486,010.74 | 24,300.54 | 461,710.20 | 1,501,718.40 | 75,085.92 | 1,426,632.48 |
预付工程款 | 89,285,007.92 | 89,285,007.92 | 50,037,154.28 | 50,037,154.28 | ||
合计 | 89,771,018.66 | 24,300.54 | 89,746,718.12 | 51,538,872.68 | 75,085.92 | 51,463,786.76 |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58,571,407.67 | 缴存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35,453,082.28 | 缴存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50,000,000.00 | 缴存的借款保证金 | 83,000,000.00 | 缴存的借款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4,308,234.00 | 缴存的信用证保证 | 4,303,857.29 | 缴存的信用证保证 |
金 | 金 | |||||||
货币资金 | 2,845,945.66 | 缴存的保函保证金 | 870,000.00 | 缴存的保函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13,169,368.00 | 司法冻结资金 | 1,798,368.00 | 司法冻结资金 | ||||
固定资产 | 171,525,351.65 | 银行借款抵押的房屋 | 176,767,924.73 | 银行借款抵押的房屋 | ||||
固定资产 | 1,800,308,134.63 | 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990,817,767.88 | 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
在建工程 | 351,744,489.59 | 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361,159,810.42 | 融资租赁抵押的机器设备 | ||||
无形资产 | 59,728,899.66 | 银行借款质押的土地使用权 | 60,767,659.92 | 银行借款质押的土地使用权 | ||||
合计 | 3,312,201,830.86 | 2,014,938,470.52 |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20,000,000.00 | 39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868,140,800.00 | 1,104,500,000.00 |
信用借款 | 128,260,000.00 | 478,496,200.00 |
票据及贸易融资借款 | 943,978,219.71 | 920,667,661.8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9,883,672.87 | -2,610,590.41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
合计 | 3,270,495,346.84 | 2,896,053,271.39 |
20、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85,222.53 | |
其中: | ||
结售汇合约 | 685,222.53 | |
合计 | 685,222.53 |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12,811,383.91 | 375,926,857.19 |
合计 | 712,811,383.91 | 375,926,857.19 |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经营性采购款项 | 806,135,766.78 | 781,889,268.55 |
应付工程款项 | 816,472,390.35 | 1,042,772,665.75 |
合计 | 1,622,608,157.13 | 1,824,661,934.3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26,297,845.52 | 未结算工程款 |
单位2 | 21,132,075.47 | 未结算技术转让款 |
单位3 | 19,907,574.78 | 未结算工程款 |
单位4 | 16,225,000.00 | 未结算工程款 |
单位5 | 10,796,390.37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94,358,886.14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515,872.25 | 8,379,898.00 |
合计 | 7,515,872.25 | 8,379,898.00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148,790.38 | 7,154,774.00 |
其他 | 367,081.87 | 1,225,124.00 |
合计 | 7,515,872.25 | 8,379,898.0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价款 | 54,199,429.90 | 32,141,469.30 |
合计 | 54,199,429.90 | 32,141,469.30 |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314,254.11 | 200,991,677.19 | 220,182,533.93 | 26,123,397.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6,042.09 | 16,450,528.81 | 14,748,968.16 | 2,147,602.74 |
三、辞退福利 | 496,286.43 | 496,286.43 | ||
合计 | 45,760,296.20 | 217,938,492.43 | 235,427,788.52 | 28,271,000.1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313,582.48 | 176,441,324.39 | 195,811,276.14 | 25,943,630.73 |
2、职工福利费 | 10,556,501.03 | 10,556,501.03 | ||
3、社会保险费 | 671.63 | 8,358,825.76 | 8,179,730.75 | 179,766.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6.57 | 7,078,091.76 | 6,937,711.39 | 140,986.94 |
工伤保险费 | 65.06 | 739,531.04 | 704,551.13 | 35,044.97 |
生育保险费 | 541,202.96 | 537,468.23 | 3,734.73 | |
4、住房公积金 | 4,880,391.76 | 4,880,391.7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54,634.25 | 754,634.25 | ||
合计 | 45,314,254.11 | 200,991,677.19 | 220,182,533.93 | 26,123,397.3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6,010.81 | 15,914,105.88 | 14,272,040.97 | 2,088,075.73 |
2、失业保险费 | 31.28 | 536,422.93 | 476,927.19 | 59,527.01 |
合计 | 446,042.09 | 16,450,528.81 | 14,748,968.16 | 2,147,602.74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656,459.85 | 949.95 |
企业所得税 | 5,549,530.81 | 236,362.35 |
个人所得税 | 623,767.88 | 726,638.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6,831.09 | 176,974.28 |
房产税 | 1,764,829.94 | 1,467,565.13 |
土地使用税 | 939,867.69 | 998,124.99 |
教育费附加 | 116,831.10 | 176,974.28 |
其他 | 1,607,551.99 | 1,763,650.18 |
合计 | 18,375,670.35 | 5,547,239.52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58,898,675.26 | 398,986,646.5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222,744.73 | 814,948.3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53,229,053.46 | 253,544,370.45 |
合计 | 1,315,350,473.45 | 653,345,965.25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5,556,101.64 | 3,879,337.91 |
合计 | 5,556,101.64 | 3,879,337.91 |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561,000,000.00 | 1,594,368,674.32 |
信用借款 | 49,000,000.00 |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85,404,758.39 | 5,480,000.00 |
质押加保证借款 | 366,300,000.00 | 405,9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629,487.3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58,898,675.26 | -398,986,646.50 |
合计 | 1,202,806,083.13 | 1,609,391,515.19 |
30、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835,369,011.60 | 812,250,219.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3,222,744.73 | -814,948.30 |
合计 | 832,146,266.87 | 811,435,271.3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本期利息转出 | 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利息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百川转2 | 978,000,000.00 | 0.50%1 | 2022年10月19日 | 6年 | 978,000,000.00 | 811,435,271.36 | 2,435,562.60 | 31,807,195.51 | 11,096,200.00 | 27,766.17 | 3,222,744.73 | 832,146,266.87 | 否 | ||
合计 | 978,000,000.00 | 811,435,271.36 | 2,435,562.60 | 31,807,195.51 | 11,096,200.00 | 27,766.17 | 3,222,744.73 | 832,146,266.87 |
注:1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截止2024年6月已转股1,115.94万元剩余债券面值96,684.06万元。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68,374,766.45 | 747,729,430.69 |
合计 | 768,374,766.45 | 747,729,430.69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夏产业基金投资【注1】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宁夏国投基金投资【注2】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投资【注3】 | 223,573,913.07 | 213,016,607.87 |
其中:投资本金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35,105,753.38 | 27,526,575.31 |
减:融资费用摊销 | 1,531,840.31 | 4,509,967.44 |
融资售后租回款 | 598,029,906.84 | 388,257,193.2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53,229,053.46 | 253,544,370.45 |
合计 | 768,374,766.45 | 747,729,430.69 |
其他说明:
【注1】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宁夏百川科技2亿元,根据投资合同在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完成日起5年止,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有权选择股权回购或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减资退出实现投资回收。
【注2】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入股宁夏百川新材料4亿元,根据投资合同,自2027年1月1日起,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选择股权回购或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减资退出实现投资回收。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亿元,实质为本公司的长期债务,子公司南通百川与如皋百川分别出资1.9亿元与0.1亿元,归属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部分属于本公司通过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融入的资金。
【注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投资入股海基新能源1.9亿元,根据投资协议,如果发生协议条款中触发股权回购选择权的事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海基新能源以现金方式回购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并支付8%年利率的利息。公司将该笔投资款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披露,截止2024年6月30日,计提回购利息35,105,753.38元。融资业务中发生的居间费用支出为8,550,000.00元,本期摊销2,978,127.13元。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7,739,379.03 | 1,966,341.84 | 35,773,037.19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37,739,379.03 | 1,966,341.84 | 35,773,037.19 |
其他说明:
1.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加: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宁夏新材料项目补助【注1】 | 1,599,999.92 | 100,000.02 | 1,499,999.9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注2】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注3】 | 823,119.92 | 51,445.02 | 771,674.9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补助费用【注4】 | 1,678,400.08 | 104,899.98 | 1,573,500.1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重点项目开工奖励资金【注5】 | 800,000.08 | 49,999.98 | 750,000.10 | 与资产相关 |
宁夏科技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注6】 | 2,675,000.00 | 150,000.00 | 2,5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科技重点项目开工奖励资金【注7】 | 445,833.29 | 25,000.02 | 420,833.27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注8】 | 1,365,000.00 | 91,000.00 | 1,27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注9】 | 1,620,000.00 | 108,000.00 | 1,51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技术改造引导资金【注10】 | 2,535,000.00 | 169,000.00 | 2,36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11】 | 750,000.00 | 5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注12】 | 825,000.00 | 55,000.00 | 7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基新能源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注13】 | 735,000.00 | 49,000.00 | 68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科技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注14】 | 683,908.29 | 38,350.02 | 645,558.27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水资源奖补资金【注15】 | 2,400,000.00 | 15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锂电材料项目奖励【注16】 | 399,999.95 | 25,000.02 | 374,999.93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科技项目资金【注17】 | 3,958,333.25 | 250,000.02 | 3,708,333.23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新材料场地平整补贴【注18】 | 9,455,284.25 | 262,646.76 | 9,192,637.49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百川新材料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注19】 | 2,104,166.73 | 124,999.98 | 1,979,166.75 | 与资产相关 | ||||
宁夏百川新材料数字化车间专项资金【注20】 | 1,885,333.27 | 112,000.02 | 1,77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7,739,379.03 | 1,966,341.84 | 35,773,037.19 | 与资产相关 |
2.递延收益的其他说明
【注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开发局和财政审计局宁东管(经)[2019]165号文,2019年收到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20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项目奖励。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0.00万元。
【注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管(经)[2020]222号文,2020年收到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10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技术研发、设备购置项目建设。
【注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技术合作局和财政审计局宁东管经合发[2020]2号文,2020年收到招商引资奖励资金102.8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科研开发、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5.14万元。
【注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政府服务中心宁东政服[2020]22号文,2020年收到
209.80万元补助费用,用于宁夏新材料锂电材料的生产、锂电池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多评合一”环评、安评补助。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0.49万元。
【注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宁东管(财审)发[2020]104号文,2020年收到开工奖励资金10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重点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5.00万元。
【注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管(经)[2020]222号文,2020年收到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300.00万元用于宁夏科技技术研发、设备购置项目建设。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5.00万元。
【注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宁东管(财审)发[2020]104号文,2020年收到开工奖励资金50.00万元用于宁夏科技重点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2.50万元。
【注8】根据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澄发改字[2017]3号文,2017年收到专项资金182.00万元用于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9.10万元。
【注9】根据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澄发改投[2018]30号文,2018年收到专项资金216.00万元用于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0.80万元。
【注10】根据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锡经信综合[2018]12号文、锡财工贸[2018]40号文,2018年收到技改资金338.00万元用于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6.90万元。
【注1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工贸[2018]419号文,2019年收到专项资金100.00万元用于产业转型升级。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5.00万元。
【注12】根据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澄发改投[2019]15号文,2019年收到专项资金110.00万元用于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5.50万元。
【注13】根据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澄发改发[2021]89号文,2021年收到专项资金98.00万元用于锂电池及电池组技改项目。相关资产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4.90万元。
【注1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宁东管(财金)发[2021]23号文,2021年收到技术改造资金76.70万元用于宁夏科技技术改造、科研开发、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工作。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3.84万元。
【注1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宁东管(经)[2021]10号文,2021年收到水资源税资金30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废水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5.00万元。
【注1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宁东管(经)[2021]45号文,2021年收到奖励资金5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锂电材料的生产、锂电池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2.50万元。
【注1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宁东管(财金)发[2021]216号文,2021年收到奖励资金500.00万元用于宁夏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25.00万元。
【注18】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与宁夏新材料签订的补贴协议书, 2022年收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补贴款1,050.59万元。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
26.26万元。
【注19】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管(经)[2022]132号文,2022年收到技术改造综合奖补250.00万元,用于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和废水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2.50万元。
【注20】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管(经)[2022]144号文,2022年收到数字化车间专项资金224万元,用于负极材料石墨化数字车间项目。相关资产已投入使用,按照资产使用寿命转销,本年计入其他收益11.20万元。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93,171,259.00 | 1,075,989.00 | 1,075,989.00 | 594,247,248.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978.00万张,按面值发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年度转股1,075,98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9,424.7248万股。
3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总额97,800万元。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百川转2 | 977,936,800.00 | 218,505,823.95 | 11,096,200.00 | 2,479,285.28 | 966,840,600.00 | 216,026,538.67 | ||
合计 | 977,936,800.00 | 218,505,823.95 | 11,096,200.00 | 2,479,285.28 | 966,840,600.00 | 216,026,538.67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11,788,449.00 | 10,862,975.53 | 822,651,424.53 | |
合计 | 811,788,449.00 | 10,862,975.53 | 822,651,424.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0,862,975.53元,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形成的资本溢价。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1,115.15 | 3,427.87 | 3,427.87 | -247,687.2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1,115.15 | 3,427.87 | 3,427.87 | -247,687.2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1,115.15 | 3,427.87 | 3,427.87 | -247,687.28 |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11,490.06 | 6,850,778.40 | 7,388,155.02 | 574,113.44 |
合计 | 1,111,490.06 | 6,850,778.40 | 7,388,155.02 | 574,113.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8,648,499.45 | 88,648,499.45 |
合计 | 88,648,499.45 | 88,648,499.45 |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9,289,284.32 | 645,071,841.7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9,289,284.32 | 645,071,841.7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853,341.58 | -62,903,757.6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658,393.5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1,142,625.90 | 552,509,690.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22,592,910.92 | 2,348,470,866.78 | 2,068,952,191.98 | 2,003,450,243.34 |
其他业务 | 12,875,674.13 | 7,037,402.70 | 12,212,934.26 | 11,335,942.77 |
合计 | 2,635,468,585.05 | 2,355,508,269.48 | 2,081,165,126.24 | 2,014,786,186.1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化工产品类 | 2,202,986,007.34 | 1,834,742,574.84 | 2,202,986,007.34 | 1,834,742,574.84 |
新材料产品类 | 262,448,745.19 | 302,988,789.46 | 262,448,745.19 | 302,988,789.46 |
新能源产品类 | 170,033,832.52 | 217,776,905.18 | 170,033,832.52 | 217,776,905.1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销售 | 1,973,875,087.85 | 1,820,100,302.54 | 1,973,875,087.85 | 1,820,100,302.54 |
国外销售 | 661,593,497.20 | 535,407,966.94 | 661,593,497.20 | 535,407,966.94 |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915,127.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8,892.37 | 554,991.96 |
教育费附加 | 928,434.55 | 554,729.33 |
房产税 | 3,429,228.46 | 2,935,293.37 |
土地使用税 | 1,879,735.38 | 1,911,056.00 |
印花税 | 2,290,529.05 | 2,117,329.52 |
环保税 | 62,520.30 | 52,747.86 |
水资源税 | 107,866.80 | |
其他税种 | 334,411.18 | 462,357.33 |
合计 | 10,768,878.46 | 8,696,372.17 |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4,056,136.44 | 2,268,178.30 |
职工薪酬 | 20,113,596.69 | 15,944,265.17 |
固定资产折旧 | 3,642,123.47 | 3,394,165.34 |
无形资产摊销 | 2,880,679.27 | 2,795,078.62 |
长期待摊 | 32,800.02 | 32,800.02 |
办公费 | 3,404,864.77 | 2,727,409.79 |
差旅费 | 727,014.52 | 624,277.26 |
汽车费用 | 1,051,542.07 | 1,158,029.77 |
停工损失 | 8,320,709.40 | |
其他 | 3,357,058.69 | 3,936,007.04 |
合计 | 39,265,815.94 | 41,200,920.71 |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仓储费用 | 370,042.25 | 1,393,534.88 |
职工薪酬 | 7,690,456.54 | 7,116,979.15 |
办公费用 | 1,350,335.28 | 1,396,429.52 |
业务招待费 | 1,238,141.90 | 2,146,097.44 |
差旅费 | 928,579.87 | 934,806.11 |
其他 | 3,672,489.66 | 1,320,889.76 |
合计 | 15,250,045.50 | 14,308,736.86 |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590,242.65 | 14,928,637.16 |
物料消耗 | 36,813,148.17 | 21,624,195.22 |
固定资产折旧 | 4,764,423.87 | 4,474,532.92 |
其他 | 3,278,925.63 | 1,311,970.08 |
合计 | 65,446,740.32 | 42,339,335.38 |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2,058,444.77 | 59,193,779.23 |
减:利息收入 | -4,588,026.43 | -6,358,060.49 |
汇兑损益 | -9,324,034.90 | -5,959,536.18 |
银行手续费 | 4,088,278.84 | 2,764,643.12 |
合计 | 92,234,662.28 | 49,640,825.68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108,162.71 | 6,992,860.58 |
个税手续费收入 | 141,456.35 | 125,328.62 |
合计 | 19,249,619.06 | 7,118,189.20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46,943.37 | 618,643.05 |
合计 | 1,646,943.37 | 618,643.05 |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681.40 | -124,781.1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2,614.40 | |
结售汇投资收益 | -152,374.34 | |
合计 | -38,681.40 | 125,458.93 |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84,648.97 | -7,453,254.7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66,847.54 | 15,919.07 |
合计 | -2,351,496.51 | -7,437,335.65 |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 -44,070,131.10 | -4,932,323.51 |
值损失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10,799.16 | |
合计 | -45,080,930.26 | -4,932,323.51 |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737,961.14 | |
合计 | 1,737,961.14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405,527.92 | 2,277,106.84 | 405,527.92 |
其他 | 78,478.26 | 923,620.62 | 78,478.26 |
合计 | 484,006.18 | 3,200,727.46 | 484,006.18 |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5,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45,198.73 | ||
其他 | 690,447.15 | 638,294.19 | 690,447.15 |
合计 | 690,447.15 | 928,492.92 | 690,447.15 |
5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100,961.41 | 2,109,068.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08,221.44 | -24,789,711.46 |
合计 | 16,609,182.85 | -22,680,642.4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213,186.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53,296.5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346,755.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7,894.7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628.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1,001.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138,737.3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6,772,386.97 |
地方免税税率影响 | |
其他 | 102,556.27 |
所得税费用 | 16,609,182.85 |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款利息 | 4,588,026.43 | 6,358,060.00 |
政府补助 | 18,118,497.09 | 8,023,946.33 |
备用金、赔款及其他 | 1,818,296.06 | 6,415,236.00 |
合计 | 24,524,819.58 | 20,797,242.3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付的现金 | 62,703,543.80 | 44,902,697.79 |
其他支付的现金 | 6,203,672.12 | 927,378.52 |
合计 | 68,907,215.92 | 45,830,076.31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 | 130,000,000.00 | |
收回投资款 | 4,800,000.00 | |
合计 | 134,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结售汇亏损 | 8,665,400.00 | |
合计 | 8,665,4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投资款 | 10,500,000.00 | |
银行理财 | 310,000,000.00 |
合计 | 10,500,000.00 | 310,000,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292,500,000.00 | |
合计 | 292,5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可转债转股差价 | 2,758.64 | 143.37 |
融资贴现票据保证金 | 205,750,000.00 | |
支付租赁租金 | 106,284,334.40 | |
合计 | 312,037,093.04 | 143.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604,003.51 | -67,623,780.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5,080,930.26 | 4,932,323.51 |
信用减值损失 | 2,351,496.51 | 7,437,335.6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2,165,048.80 | 166,741,251.6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46,361.65 | 4,168,503.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456,032.87 | 2,069,995.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7,961.1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394.02 | 245,198.7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46,943.37 | -618,643.0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3,980,196.15 | 57,787,661.0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681.40 | -125,458.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28,925.99 | -24,582,376.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9,207.47 | -207,334.8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668,788.12 | -102,457,292.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357,402.39 | -195,080,044.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399,572.51 | 245,387,504.12 |
其他 | -2,503,718.46 | -1,428,27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732,210.76 | 94,908,605.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7,443,865.38 | 384,585,201.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1,319,140.32 | 552,690,457.4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75,274.94 | -168,105,256.09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7,443,865.38 | 331,319,140.32 |
其中:库存现金 | 51,354.98 | 63,693.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7,392,510.40 | 331,255,446.6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7,443,865.38 | 331,319,140.32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58,571,407.67 | 335,453,082.28 | |
借款保证金 | 50,000,000.00 | 83,000,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4,308,234.00 | 4,303,857.29 | |
保函保证金 | 2,845,945.66 | 870,000.00 | |
因经营诉讼导致的被冻结资金 | 13,169,368.00 | 1,798,368.00 | |
合计 | 928,894,955.33 | 425,425,307.57 |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62,300,419.44 | ||
其中:美元 | 8,281,414.54 | 7.1268 | 59,019,985.16 |
欧元 | 428,160.03 | 7.6617 | 3,280,433.70 |
港币 | |||
日元 | 13.00 | 0.044738 | 0.58 |
应收账款 | 207,972,911.90 | ||
其中:美元 | 27,230,713.05 | 7.1268 | 194,067,845.78 |
欧元 | 1,814,880.00 | 7.6617 | 13,905,066.10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42,760,800.00 | ||
其中:美元 | 6,000,000.00 | 7.1268 | 42,760,800.00 |
应付账款 | 83,775.54 | ||
其中:美元 | 11,755.00 | 7.1268 | 83,775.54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香港百川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590,242.65 | 14,928,637.16 |
物料消耗 | 36,813,148.17 | 21,624,195.22 |
固定资产折旧 | 4,764,423.87 | 4,474,532.92 |
其他 | 3,278,925.63 | 1,311,970.08 |
合计 | 65,446,740.32 | 42,339,335.3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5,446,740.32 | 42,339,335.38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通百川 | 1,200,000,000.00 | 江苏如皋 | 江苏如皋 |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如皋百川 | 170,000,000.00 | 江苏如皋 | 江苏如皋 |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0.00% | 100.00% | 设立 |
香港百川 | 926,484.001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化学品贸易 | 0.00% | 100.00% | 设立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700,000,000.00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及化工新材料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 | 0.00% | 88.24% | 设立 |
宁夏百川科技 | 700,000,000.00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纳米材料、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工业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 | 71.43% | 0.00% | 设立 |
宁夏博远 | 20,000,000.00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宁夏新创 | 20,000,000.00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江苏亿博利 | 20,00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海基新能源 | 1,219,05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新能源、储能集成系统、智能配用电自动化系统、智能输变电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池、锂电池及电池组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 | 32.81% | 1.36%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江苏海众 | 30,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锂电池及锂 | 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00 | 电池电池组的销售 | 合并 | |||||
江苏海吉 | 10,00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锂电池及锂电池电池组的销售 | 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江苏海高 | 10,00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储能系统销售 | 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注:1 香港百川注册资本为13万美元,表中数据按2024年6月28日美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持有76.471%,南通百川及如皋百川通过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11.765%股权,合计持有88.24%股权,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
11.765%股权,根据投资合同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选择股权回购或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减资退出实现投资回收并约定年收益率。本公司按100%股权合并宁夏百川新材料财务报表。
【注2】本公司持有宁夏百川科技71.43%股权,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宁夏百川科技28.57%股权,根据投资合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有权选择股权回购或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减资退出实现投资回收并约定年收益率。本公司按100%股权合并宁夏百川科技财务报表。
【注3】为了更好促进海基新能源的管理发展,财务投资自然人将持有的海基新能源17.27%表决权委托给本公司行使,至此本公司总计持有海基新能源50.08%的表决权。
本公司直接持有海基新能源32.81%股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持有海基新能源12.99%股权,但协议约定如果发生协议条款中触发股权回购选择权的事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有权要求海基新能源以现金方式回购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按准则规定列入金融负债处理,实际本公司直接持有海基新能源37.94886%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海基新能源 | 62.05% | -88,249,338.07 | 433,858,378.4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为了更好促进海基新能源的管理发展,财务投资自然人将持有的海基新能源17.27%表决权委托给本公司行使,至此本公司总计持有海基新能源50.08%的表决权。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海基新能源 | 667,014,083.59 | 1,422,040,886.52 | 2,089,054,970.11 | 1,074,466,293.94 | 307,567,382.16 | 1,382,033,676.10 | 734,089,376.57 | 1,506,231,207.51 | 2,240,320,584.08 | 1,082,693,125.68 | 302,141,499.02 | 1,384,834,624.7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海基新能 | 171,546,0 | - | - | - | 441,701,7 | - | - | 623,396.9 |
源 | 82.06 | 142,051,702.31 | 142,051,702.31 | 27,761,525.85 | 89.49 | 6,856,503.74 | 6,856,503.74 | 9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时代百川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投资 | 24.00% | 0.24%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时代百川 | 时代百川 | |
流动资产 | 1,154,801.38 | 1,158,643.45 |
非流动资产 | 55,057,200.77 | 55,057,200.77 |
资产合计 | 56,212,002.15 | 56,215,844.22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6,212,002.15 | 56,215,844.2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490,880.51 | 13,491,802.6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5,857.79 | 25,857.79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3,516,738.30 | 13,517,660.4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3,842.07 | 16,785.7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842.07 | 16,785.7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12,044.37 | 249,803.6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759.30 | -128,809.71 |
--综合收益总额 | -37,759.30 | -128,809.71 |
其他说明上述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为恒大百川的财务信息。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9,108,162.71 | 6,992,860.58 |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理财产品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通过签订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1,720.84 | 42,252,064.60 | 43,213,785.4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61,720.84 | 961,720.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2,252,064.60 | 42,252,064.6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系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形成于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其估值采用远期结售汇合约方金融机构的期末浮动损益估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投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铁江、王亚娟夫妇。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如皋百川 | 28,000,000.00 | 2023年09月06日 | 2024年09月05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40,000,000.00 | 2020年01月0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400,0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2029年12月21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30,000,000.00 | 2024年01月24日 | 2025年01月21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0,000,000.00 | 2024年04月07日 | 2025年04月07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4年10月08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00,000,000.00 | 2022年01月06日 | 2025年01月04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40,000,000.00 | 2023年03月14日 | 2026年03月06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2025年01月30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4年02月23日 | 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30,000,000.00 | 2023年08月22日 | 2024年07月24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40,000,0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30,000,000.00 | 2024年06月04日 | 2025年06月03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000,0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50,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26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30,000,000.00 | 2023年08月17日 | 2024年08月16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0,000,000.00 | 2023年09月05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30,000,000.00 | 2024年03月19日 | 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000,0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2025年03月19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90,00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2025年06月20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52,867,186.15 | 2023年09月27日 | 2026年09月26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45,833,333.35 | 2023年03月2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否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137,500,000.00 | 2024年01月08日 | 2027年01月08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366,300,0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2028年11月24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138,000,000.00 | 2022年06月30日 | 2025年06月27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21,000,000.00 | 2022年09月30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66,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5年03月26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21,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6年03月25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270,000,000.00 | 2020年10月29日 | 2027年09月21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100,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4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30,000,000.00 | 2024年03月21日 | 2025年03月14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4年08月14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17日 | 2024年08月14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100,000,000.00 | 2024年05月30日 | 2025年05月27日 | 否 |
宁夏百川科技 | 150,000,000.00 | 2024年05月27日 | 2027年05月27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2,760,800.00 | 2023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13日 | 否 |
南通百川 | 52,000,000.00 | 2023年09月28日 | 2024年09月27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0,000,000.00 | 2024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10,000,000.00 | 2024年05月1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2024年07月2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0,000,000.00 | 2023年08月10日 | 2024年08月10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0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135,000,000.00 | 2023年11月03日 | 2025年10月21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0,000,000.00 | 2024年01月17日 | 2025年01月16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0,000,0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2025年01月19日 | 否 |
南通百川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01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9月05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10月19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8,000,000.00 | 2024年04月19日 | 2025年04月19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9,000,000.00 | 2023年07月20日 | 2024年07月20日 | 否 |
南通百川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29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11月18日 | 否 |
南通百川 | 29,880,000.00 | 2024年01月12日 | 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4年01月11日 | 2025年01月10日 | 否 |
南通百川 | 20,000,000.00 | 2024年02月28日 | 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南通百川 | 100,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26日 | 否 |
南通百川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2025年01月02日 | 否 |
南通百川 | 53,000,000.00 | 2024年05月22日 | 2025年04月21日 | 否 |
南通百川 | 40,000,000.00 | 2023年10月16日 | 2024年10月12日 | 否 |
南通百川 | 28,000,000.00 | 2024年01月10日 | 2025年01月09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4,500,000.00 | 2023年09月25日 | 2024年09月2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5,000,0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24年12月14日 | 否 |
南通百川 | 30,000,000.00 | 2024年05月11日 | 2025年05月09日 | 否 |
南通百川 | 8,988,979.17 | 2024年05月11日 | 2024年11月05日 | 否 |
南通百川 | 200,000,000.00 | 2021年08月21日 | 2028年05月21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79,934,758.39 | 2022年10月24日 | 2027年10月23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7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20,000,0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2024年10月24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2025年01月30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30,000,000.00 | 2024年01月26日 | 2025年01月25日 | 否 |
海基新能源 | 190,000,000.00 | 2022年03月1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宁夏百川新材料 | 200,000,00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025年06月05日 | 否 |
郑铁江、王亚娟夫妇 | 366,300,000.00 | 2021年05月31日 | 2028年11月24日 | 否 |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86,633.26 | 3,505,114.44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质押及抵押资产情况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缴存折合人民币284.59万元保函保证金用于开具折合人民币284.59万元的保函,本公司缴存折合人民币430.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用于开具折合人民币1,430.00万元的信用证。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背书未到期(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81,553.62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发布了《关于向下修正“百川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百川转2”的转股价格由10.31元/股向下修正为8.18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经营领域集中在醋酸酯、偏苯三酸酐、醇醚类等化工产品、负极新材料及磷酸铁锂新能源业务维服务;本公司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化工业务、新材料业务及新能源业务等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会计政策与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化工业务 | 新材料业务 | 新能源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2,354,483,921.02 | 329,438,063.44 | 171,546,082.06 | -219,999,481.47 | 2,635,468,585.05 |
二.营业成本 | 1,992,011,585.27 | 364,954,201.49 | 219,365,457.38 | -220,822,974.66 | 2,355,508,269.48 |
三.利润总额 | 238,380,836.09 | -66,405,638.21 | -134,455,195.70 | -7,306,815.82 | 30,213,186.36 |
四.净利润 | 220,060,944.52 | -57,679,589.72 | -142,051,702.31 | -6,725,648.98 | 13,604,003.51 |
五.资产总额 | 8,068,284,634.96 | 5,344,066,007.28 | 2,089,054,970.11 | -3,215,841,088.53 | 12,285,564,523.82 |
六.负债总额 | 5,922,961,892.95 | 3,891,969,572.73 | 1,382,033,676.10 | -1,318,301,759.13 | 9,878,663,382.65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48,416.49 | |
合计 | 0.00 | 1,348,416.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0.00 | 1,348,416.49 | 100.00% | 67,420.82 | 5.00% | 1,280,995.67 |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0.00 | 1,348,416.49 | 100.00% | 67,420.82 | 5.00% | 1,280,995.67 | ||||
合计 | 0.00 | 1,348,416.49 | 100.00% | 67,420.82 | 5.00% | 1,280,995.67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420.82 | 67,420.82 | ||||
合计 | 67,420.82 | 67,420.8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4,332,908.18 | 71,751,678.35 |
合计 | 104,332,908.18 | 71,751,678.35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000.00 | 3,000.00 |
资金利息 | 104,330,058.18 | 71,748,828.35 |
合计 | 104,333,058.18 | 71,751,828.3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963,328.31 | 64,023,589.35 |
1至2年 | 31,369,729.87 | 7,728,239.00 |
合计 | 104,333,058.18 | 71,751,828.3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333,058.18 | 100.00% | 150.00 | 0.01% | 104,332,908.18 | 71,751,828.35 | 100.00% | 150.00 | 0.01% | 71,751,678.35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104,330,058.18 | 99.99% | 104,330,058.18 | 71,748,828.35 | 99.99% | 71,748,828.35 | ||||
账龄组合 | 3,000.00 | 0.01% | 150.00 | 5.00% | 2,850.00 | 3,000.00 | 0.01% | 150.00 | 5.00% | 2,850.00 |
合计 | 104,333,058.18 | 100.00% | 150.00 | 104,332,908.18 | 71,751,828.35 | 100.00% | 150.00 | 71,751,678.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00.00 | 150.00 | 5.00% |
合计 | 3,000.00 | 15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0.00 | 15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50.00 | 15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资金利息 | 104,330,058.18 | 2年以内 | 99.99% | |
单位2 | 押金 | 3,000.00 | 1年以内 | 150.00 | |
合计 | 104,333,058.18 | 99.99% | 15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67,134,320.82 | 2,467,134,320.82 | 2,467,134,320.82 | 2,467,134,320.8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728,782.67 | 13,728,782.67 | 13,767,464.07 | 13,767,464.07 | ||
合计 | 2,480,863,103.49 | 2,480,863,103.49 | 2,480,901,784.89 | 2,480,901,784.89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通百川 | 1,539,474,991.42 | 1,539,474,991.42 | ||||||
宁夏百川科技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宁夏博远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宁夏新创 | 120,000.00 | 120,000.00 | ||||||
海基新能源 | 397,539,329.40 | 397,539,329.40 | ||||||
江苏亿博利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2,467,134,320.82 | 2,467,134,320.8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恒大百川 | 249,803.67 | -37,759.30 | 212,044.37 | |||||||||
时代百川 | 13,517,660.40 | -922.10 | 13,516,738.30 | |||||||||
小计 | 13,767,464.07 | -38,681.40 | 13,728,782.67 | |||||||||
合计 | 13,767,464.07 | -38,681.40 | 13,728,782.6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0,526,745.30 | 196,001,708.99 | 37,210,212.35 | 37,210,212.37 |
其他业务 | 20,533,883.31 | 20,409,602.10 | 41,879,847.75 | 41,459,705.99 |
合计 | 221,060,628.61 | 216,411,311.09 | 79,090,060.10 | 78,669,918.3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化工产品类 | 221,060,628.61 | 216,411,311.09 | 221,060,628.61 | 216,411,311.09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681.40 | -124,781.13 |
合计 | -38,681.40 | -124,781.13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1,394.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261,852.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646,943.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003,032.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834.9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2,723.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70,809.79 | |
合计 | 23,941,853.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2% | 0.17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7% | 0.13 | 0.1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