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菱电电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司代码:688667 公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菱电电控68866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本新刘文娟
电话027-81822580027-81822580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电子信箱ir@lincontrol.comir@lincontro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82,193,947.422,093,892,745.48-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1,124,017.131,591,633,254.611.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36,403,437.68471,997,189.731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3,483.9830,594,791.69-7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74,605.5919,748,140.88-8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18,367.53-72,365,222.2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61.98减少1.5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59-76.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58-75.8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9416.18增加0.76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1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王和平境内自然人25.8613,397,369000
龚本和境内自然人23.7712,313,579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222,706,000000
吴章华境内自然人5.222,703,474000
谭纯境内自然人3.131,621,969000
上海廷颐投资有限公司-廷颐成长1号私募基金其他2.051,060,000000
周宜霞境内自然人1.92995,061000
北京禹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1679,850000
余俊法境内自然人1.02526,789000
王墨境内自然人0.73376,38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王和平与龚本和为一致行动人;王和平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