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主持,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