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3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锦动力 | 股票代码 | 30015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艳秋 | 四利晓 | ||
电话 | 010-56931156 | 010-56931156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 | ||
电子信箱 | zqb@ldocean.com.cn | zqb@ldocean.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40,491,771.66 | 388,620,412.05 | -1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905,940.05 | -70,114,104.16 | -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251,609.03 | -61,249,844.25 | 11.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001,304.75 | -46,935,034.83 | 63.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92% | -37.42% | -30.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49,700,473.40 | 1,934,336,902.15 | 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840,886.50 | 146,359,972.22 | -47.5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2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14.41% | 104,521,480 | 0 | 质押 | 47,732,700 |
标记 | 47,732,700 | |||||
冻结 | 56,788,780 | |||||
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36,280,000 | 0 | 不适用 | 0 |
王潇瑟 | 境内自然人 | 2.65% | 19,250,000 | 14,500,000 | 不适用 | 0 |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 | 12,066,937 | 0 | 质押 | 2,066,937 |
标记 | 2,066,937 | |||||
冻结 | 10,000,000 | |||||
程富 | 境内自然人 | 1.52% | 11,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0% | 9,416,742 | 0 | 不适用 | 0 |
黄建潮 | 境内自然人 | 0.82% | 5,968,625 | 0 | 不适用 | 0 |
秦钢平 | 境内自然人 | 0.75% | 5,431,100 | 0 | 不适用 | 0 |
张会峰 | 境内自然人 | 0.65% | 4,693,547 | 0 | 不适用 | 0 |
谢桂生 | 境内自然人 | 0.61% | 4,437,5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丽萍为硕晟科技实控人,王潇瑟为李丽萍配偶的弟弟的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李丽萍、硕晟科技、王潇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